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
再次,必须用刚性的制度管理好农村基层干部要强化对农村干部的管理,制度必须有刚性。上级部门应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在决策办法、村务公开、土地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对村干部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村务决策要做到:①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研究提出建议方案;②村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支委会或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形成决议;③村委会组织召开村委会全体成员会议进行讨论;④村党(总)支部书记组织召开村支两委联席会议通过;⑤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最后决策,决定的事项由村委会组织实施。
要积极探索维护村民民主权利的有效途径,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下大力气解决如何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和完善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制度,推行公开竞选制度,实现民主选举,让思想正、能力强、作风硬的党员群众在工作上有劲头,政治上有奔头,促进基层政权建设等问题。
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不少地方虽已实行了村务公开,但假公开、半公开、不公开的问题仍存在。因此,今后要把群众关注的财政收支情况、资产管理、专项经费使用等热点问题通过公开栏、意见箱、村民代表议事会等形式进行公开,使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决策上推行听证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对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听证制度,让村民讨论决策,防止暗箱操作。
落实中推行质询制度,实现民主监督,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的评议。
要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废除“一支笔”,实行财务会签制,所有财务支出都由村(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乡镇、办事处在加强本级财务管理、规范运作的同时,实行村帐乡(镇)管,建立审计制度和村民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村干部的经济行为。
最后、纪检监察部门既要“打雷”,又要“下雨”。
农村党员干部同群众接触最直接、最广泛,代表着党和政府在农村、在群众中的形象。对农村基层干部中少数人的违纪行为不能小视,更不能“抓大放小”,“老虎”要打,“老鼠苍蝇”也要打。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力态势,严格惩处违法乱纪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这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纪委面前的一个重要而急迫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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