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半年及年终组织考核。实行工作经费、招商奖励、产业扶持资金及各类要素保障与招商引资绩效挂钩。根据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目标计划,核定各部门招商工作经费,并按照考核结果,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政府部门、区市(园区)兑现补助奖励政策。根据考核情况,对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区市和园区,市政府优先安排土地、能源等要素指标。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评先评优。鼓励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根据引进项目类型和实际到位资金额,由项目承接区市(园区)给予适当奖励。
八、体制机制和责任分工
(二十三)建立统筹为主、统分结合、部门和区市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招商引资的重点、方向和计划目标,统筹产业导向和区域功能布局,统筹市级重大招商活动,统筹招商引资政策、重点项目流转和区市利益补偿等全局性的工作。
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计划制定、督查检查、汇总分析,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平台,跟踪重点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研究汇总产业布局和区域功能规划,研究实施重点项目流转和区市利益补偿办法,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并督查实施。负责市领导联系大企业、洽谈大项目有关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事项。
形成部门、区市联动的工作机制,部门按产业、行业作为定向招商第一负责人,协同区市负责招商引资目标计划细化分解,以及落实、督查、总结、考核。具体包括对外、对内招商两套协调机制,按产业牵头部门分工推进机制,按区市、园区的落实机制。各套机制都要明确责任部门或区市、园区,明确责任承担单位、责任人,确保有效运转。
(二十四)建立统一的目标责任体系。按照上述运转机制,由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内外资招商计划目标细化分解到各有关产业部门和区市(园区),报经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整合形成各产业牵头部门和各区市(园区)统一的招商引资计划目标,统一下达实施,形成统一的目标责任体系。每年的总体招商引资计划目标,要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一周之内分解、下达、实施。市政府领导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口抓好分管领域的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
各综合服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协助部门和区市(园区)做好区域功能规划定位、产业发展布局、土地和海域利用规划、项目审批建设和投资服务等工作,创新项目审批流程,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各区市(园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招商引资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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