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类培训计划;
b技能比赛(比武)、知识竞赛等获得好名次;
c学习、钻研的气氛浓厚,班组内持证人比例相对较高,或所持证书的级别较高。
5文明(素质)星
a踊跃参加各项文明创建和建家活动,面广、成果多;
b班组所在场所整齐、洁净、美观,内、外环境卫生的日常水准较高;
c班组学习持之以恒有成果,推动生产、工作有效果。
三 申报条件和考核评定程序
1建有较为实用、规范、而且能反映有关动态性信息的班组(竞赛)台帐;
2由项目责任人每月或定期申报一次,填写申报表,附上有关材料和表式,并整理好台帐接受例行的检查考核;
3各星分别条线进行考核,其中,安全、技能两项由人事、安全干部进行考核,质量、业绩两项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文明一项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4在各“星”项目的评比条件中,凡全面达到的,应当认定该班组获得某星;凡多数达到、缺少一项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认定其星级,也可以不认定;凡多数未达到的,不予认定星级。
四 优胜班组评选和名额规划
1评选小组由工会、办公室的有关同志组成;
2凡被认定有三个“星”项及以上的班组为优胜(星级)班组,被认定有两个“星”项的班组为创星班组;以获得最多数量“星”的班组为竞赛冠军集体;
3所有参赛班组到终评阶段,都必须至少具备一个“星”项,要有半数以上的班组达到二星级,鼓励各参赛单位勇于向四星级及以上的目标攀登;
五 附则
本项竞赛即日启动,到2005年11月中旬评选完毕。
200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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