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5.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6.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调入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它开支参照有关规定执
6.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8.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领发有关费用。
9.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10.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办法执行。
11.与高职位者同行,可享受高职位相应的住宿和交通标准。
第十一条 市内交通费规定
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凭乘座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批准报销。
第十二条 加班及加班费规定
1.法定节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总监批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发加班费:
2.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不计加班费。
3.加班费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十三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财务部,经总经理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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