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
|
|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 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 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一页 [1] [2]
|
|
上一个范文: 党员教育管理办法 下一个范文: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
|
|
看了《员工聘用管理办法》的网友还看了:
[检讨书]公司员工犯错检讨书 [检讨书]银行员工检讨书 [个人简历]理货科员工个人业务自传 [范文大全]港政员工细节提升服务水平演讲稿 [范文大全]银行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大全]公司前台行政新员工工作总结 [范文大全]移动公司员工四讲教育活动体会 [范文大全]局稽查局廉政监察员工作经验心得体会 [范文大全]电气自动化新员工2012个人年终总结 [范文大全]加油站员工为石化献青春演讲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