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气体的污染,软盘保存在干燥箱内。软件磁盘原件保管两年后,应复制或制作新的软件原件,经比较验证无误后,加盖“有效”印章、并由验证人员签名,旧原件撤离保管场所。
4.3.3 网管室根据使用部门的需要复制相应的份数,复制时在网管室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复制后的软盘经验证和杀毒处理后,在软件存贮介质表面加粘软件标签,由验证人员签名,并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由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在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4.3.4 各种软件的安装盘及相应资料统一存放在网管室,并填写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发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手续。
4.3.5 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网管室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4.3.6各部门所有计算机硬软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责任人向网管室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网管室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4.3.7 部门信息管理员和操作责任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硬软件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软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3.8 计算机硬软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网管室、总经办、装备部共同决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4 硬件软件的测试、维护、升级
4.4.1 外来软件或下载软件必须经网管室严格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测试合格后方可安装或使用。
4.4.2 凡经网管室按正常程序登记注册的计算机硬软件的维护,由网管室负责完成,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4.4.3由网管室组织对原使用部门的旧版软件逐一进行更新,使用部门软件应用人员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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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发放记录表》上再次做签收记录。旧版软件原件的贮存介质由网管室加盖红色“作
废”印章,予以保存。
4.4.4 现有硬软件的升级,申请部门需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依硬软件购置程序进行审批。
4.4.5 硬软件的升级由网管室执行,软件升级经确认后,将更新情况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
4.5 软件及数据的保密要求
4.5.1内部开发的应用软件的密码由软件开发人员及软件应用人员持有,不得向他人泄露,密码的升级由原开发人员执行,并记录密码升级的情况。
4.5.2 公司局域网络,由公司计算机领导小组授权网管室,对公司虚拟网的划分,工作组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设置,并对操作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便将密码转告他人,防止软件资源非授权的使用。
4.5.3 公司中心机房非网管室人员不得随意入内,网络中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只允许网管理员操作使用;对服务器系统软件、数据库应进行多重加密处理,经系统管理员授权,方可使用;网络中所有工作站,须经部门负责人授权允许,持本人用户密码上机操作使用。
4.5.4 e-mall接收与发送需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止保密资料经此渠道泄出,发送与接收的电子邮件均需进行审批与登记。
4.5.5 经由绘图机出的图纸需进行登记管理,在打印图纸资料时,申请打印人员需填写《cad出图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打印作业。
4.5.6 网管室对备份数据的磁盘、光盘、磁带等存贮介质,设专人保管,数据管理员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可靠,未经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或外借。
4.5.7凡将公司重要数据恶意更改、非法复制或外泄者,给以重罚;因此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4. 6 软件使用的防毒要求
4.6.1公司局域网内,经网管室指定可以使用光驱、软驱的部门,应严格控制光盘、软盘的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其它部门内部连网的电脑,光驱、软驱一律予以拆除或禁用,否则不准上网。
4.6.2 使用互联网的部门;需指定一台或几台电脑,这些电脑不得与公司局域网连接,在互联网上读取资料后的软盘未经检查不能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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