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认真落实党员谈心制度。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汇报一次支部党员及群众思想、工作、廉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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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分析党员、干部和职工思想状况的每次扣2分;没有按要求开展谈心活动的每次扣1分;没有向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汇报的扣2分。
13、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并于每月10日前上交总支组织委员,按月在《党费证》上登记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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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及时、足额收缴党费的每次扣2分;党费收缴没有按月登记签字的每次扣1分。
14、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现代经济、
*、科技、法律、管理以及与本单位岗位职责相关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会议、理论辅导讲座和各种培训、竞赛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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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按照局党总支规定的要求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知识竞赛的每少一人次扣1分。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受通报表扬或取得好成绩的,视情加1—3分。
15、重要活动开展后要有信息上报;每季上报一篇以上党建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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