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研究
党委(总支)认为下属单位符合建立党支部条件,要立会进行集体研究,取得一致意见,方可开展组建工作。
二、提出建立党支部请示
党委、总支的下属单位或新建单位的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支部的条件,须向旗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原则上,建立党支部要由党委、总支行文报旗委审批。
新建党支部的书面请示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该单位的性质、规格、人员编制及行政上隶属关系;
2、现有党员人数、分布情况及目前行政领导人员配备情况;
3、要求新建立党支部设立委员的人数;
4、工作需要方面的理由及新建党支部的隶属关系等。
(参考例文)
关于建立中共××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委员会:
我单位下属××科于××年×月×日正式成立,属行政准科级单位。共有人员编制28人,行政上受我局直接领导。
这个科现有职工25名,其中党员15名(正式党员14名,预备党员1名)。这些党员分别来自旗直各有关支部,现分布在这个科的5个股室工作。现有科级领导3人,全部为党员。
按照党章规定,这个单位符合建立党支部的条件。因此,特提出建立××科支部委员会的请示。党支部拟设支委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组、宣、纪委员各1人。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三、上级党组织批复
上级党组织接到基层党组织上报的建立党支部的请示后,要做好如下工作:
1、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要考虑建立党支部的理由是否充分。要征求涉及有隶属关系的有关部门的意见等。
2、要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审批。
3、下发批准建立党支部的批复。
四、成立党支部筹备领导小组
接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及时成立党支部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支部筹备小组具体负责组建工作。
五、筹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党委(总支)接到批准建立党支部批复后,要及时指导新建支部筹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1、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有:支部建立后要做哪些工作;达到什么样的目标;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等。
2、酝酿候选人。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提出预选候选人名单,预选候选人要多于应选名额的20%。召开党员大会预选后再产生正式候选人。支部党员人数少,也可等额直接选举,不进行预选。支委会的人数应是奇数,一般为3人、5人或7人,但不能超过7人。如果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1名书记主持工作,必要时增选1名副书记。只设1名支部书记的支部,其支部书记也要提出候选人,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本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担任;其他支部委员应是本单位的行政副职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尽量以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原则来配备党支部班子。以避免党支部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产生“两张皮”的现象,利于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提出开会请示。
支部大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后,要及时把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召开党员大会时间等向上级党委汇报,并上报拟定候选人的书面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准备开会。
(参考例文)
关于呈报××党支部候选人的请示
××党委:
我单位被批准建立党支部后,及时提出了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名额,经研究支部委员确定为5人,一致同意×××等6人为××支部委员候选人。并定于×月×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 月 日
4、起草选举办法
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选举前要制定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制定要依据党章和《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参考例文)
××党支部选举支部委员的选举办法
为了使选举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根据《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特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名。
二、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正式候选人,再以等额选举的办法正式选举出支部委员。
三、大会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交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四、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投候选人以外符合条件的其它党员。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作废票。
五、预选实行差额选举。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列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有2人得票相待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所缺名额应在接近半数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得票超过半数的当选。
六、正式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按预选时的相应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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