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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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工作信息每少上报一篇扣2分;开展重要活动未上报信息材料每次扣2分。党建信息或论文在《机关党建》及其他党刊发表的,加2-3分。 (三) 围绕 中心 服务 意识 好18 分 16、协助各部门行政领导完成局年度岗位目标制定的各项任务;党员带头做好本职工作。 6 所属部门未完成任务或发生严重质量差错扣2-4分;党员带头作用不好扣2分。完成任务出色受通报表扬的,加1-2分。 17、协助部门领导抓好“文明单位”、 “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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