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位,工作落实。二要严格责任考核。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强化责任考核的规范性、有效性,并将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要落实责任报告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报告本人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上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8、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直接征集社会各界对科技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要坚持开展年度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评议活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纠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完善教育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9、完善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推动和带动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每年一次上廉政党课教育制度,积极探索廉政宣传教育的新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的廉洁从政教育,积极构建全系统党风廉政“大宣教”工作格局。
10、改进教育方法。一是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提倡学习自觉性,同时加强集中学习,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二是坚持专题教育和常规教育相结合,既要做到教育的全面性又要注意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针对某一时期进行专题教育,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三是要坚持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党风廉政教育在进行整体教育的同时,要注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教育,针对某一时期某一个突出的问题进行个别教育。
11、增强教育实效。重点学习贯彻《中国*党章程》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章程,突出围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在新形势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严格遵循“八项要求”;进一步确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观念。通过学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受住各种考验,真正把廉洁自律体现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各项工作中去,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
五、加强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组织领导
12、加强统一领导。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处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合力。建立和健全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
13、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三个全面领导责任”,即局党委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领导对分管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4、认真履行职责。局属各单位纪检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加大“塑形象、严教育”活动力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政各项工作的需要。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好防范腐败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惩治和防范腐败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15、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任务,抓好贯彻落实。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实施科技强市战略,融入各处室、各单位业务,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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