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会议主持人和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
5、党委办公室提前落实会场,安排好坐次,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材料,通知与会人等。
第五条 会议组织
1、公司党委常委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公司党委常委出席。
2、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方能举行。常委同志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常委同志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如与常委会议有冲突,应服从常委会议。
3、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和会议议题涉及并需要到会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如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列席,由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其他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常委会的负责同志确定,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议题涉及部门列席会议的同志,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4、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应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逐项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5、公司党委常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相关内容,在一定时限内属于保密范畴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6、公司党委常委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按规定时限贯彻落实到位。党委办公室负责立项督查。
7、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并做好文字材料的归档和处理工作。
第六条 会议时间
1、公司党委常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2、公司党委常委会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月组织二次中心组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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