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中心资料传递以及其他联系工作。
13、负责完成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征收一岗考核办法:
(一)、负责受理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注销、停歇业和复业登记,不受理的每件扣1分。
(二)、对纳税人报送的登记表(包括开业、变更、验证、换证)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对手续完备,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将登记资料(含税种认定表、认定项目表)完整、准确录入计算机并及时打印税务登记证发放给纳税人;所有登记资料必须于月末五日前交管理员存档。凡未对所填报附列资料、纳税人填写的各种表进行认真审核,致使税务登记项目及电脑定税资料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每个指标扣0.5分;每错录或少录一个指标,扣0.5分;未按时向管理员传递资料,每超一天扣0.5分。
(三)、新办户需核定定额的由征收人员核定定额,将《电脑定税申请表》准确录入计算机《电脑定税测评系统》,并对新办达起征点户在税网认定项目进行录入后续管理,新办户未进行电脑测评或未按规定处理,造成纳税人扣税不成功的,每户扣1分。
(四)、受理停歇业、注销、复业申请,受理停歇业申请一般在每月末前办理15日后或次月以后的停歇业,特殊情况报所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受理时必须按规定收回税务登记证、发票准购证、手存未使用发票进行封存并缴清当月(或半月)的税款后才能办理停歇业;办理注销登记的必须收回税务登记证、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发票、发票准购证等税务机关发放的各种*,并结清税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复业手续在停歇业期间随时办理并退还封存的相关资料。停歇业、复业、注销资料必须在受理后3日内准确录入计算机,纳税人办理停歇业、注销时未结清税款的应立即通知管理员督促其结清税款。未按照以上规定办理,每件次扣2分,迟一天移交扣1分;未通知管理员造成税款流失,由责任人负责将应缴纳入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追缴入库,未追缴入库的由责任人将应入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入库。(特殊情况报批的除外)
(五)、负责管理员移交的非正常户资料的审核、录入。未按规定审核、录入,手续不齐全的,每户次扣2分。
(六)、未按规定受理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资料章戳是否齐全,填写项目是否完整),每项(次)扣5分;纳税人解缴税款后未及时销号,当月形成欠税每笔扣10分;因销号不真实、完整,不能准确核算缓欠税,每笔扣3分。
(七)、银行pos机数据不准确、资料未按规定进行收集、传递、核对等,每次扣5分。
(八)、各种税票、完税证、汇总缴款书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严禁混用,发生混用每份扣1分;当月税票错票率或作废率超过1%的,每份扣0.5分;税收票证应建立双面结报并且手续资料完整,未按规定一项扣3分。
(九)、擅自作主不按规定加收滞纳金、不罚款,除按区局规定处理外,另扣交区局处理2倍的现金同时每户扣5分,并且负责将滞纳金追收入库,否则扣发责任人相同现金抵缴纳税人滞纳金、罚款,确保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0%,差1%扣1分。
(十)、四小票的采集不完整,每户扣1分;传递不及时,迟报一天扣1分。
(十一)、企业财务报表等电子数据采集不完整,征期结束未向征管科报告原因的,每户扣1.5分。
(十二)、代开普票资料不完整或填开错误的,每户扣1分。
(十三)、发票购买、查验、录入出现错误的,每户扣1分。
(十四)、负责本所所有计算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每台计算机的正常运行。所内的计算机发生故障必须在1天之内查明故障原因,不能维护的立即向区局信息中心汇报,超一天汇报扣1分。
(十五)、税收账册票证应健全,账、表、实必须相符,未健全、不相符每项扣3分,章戳不齐一项扣1分,错漏一笔扣2分。税收帐册每月装订,全年归类装订,未按规定装订每次扣2分。未按规定编报相关会计报表,每次扣5分;迟报一天扣2分;会计报表错误每项扣1分。
(十六)、征管六率考核数据不准确或传递资料不及时,造成六率考核未达标的,每率扣3分。
(十七)、所有涉税资料均在月末5日前传资料管理员归档,缺一项扣2分,并负责补齐,迟移交一天扣1分。
(十八)、征收二岗人员不在时负责金税工程副岗工作,引起纳税人向所领导投诉,每次扣5分。
(十九)、未按规定报送联系科室资料的,迟报一天扣1分。
(二十)、未完成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每次扣2—10分,不服从所领导工作安排每次扣10分。
征收二岗考核办法:
(一)、金税工程方面的考核
1、确保电脑版专票存根采集率达100%,每差0.1%扣5分;对纳税人报送的软盘数据和ic卡数据,通过报税子系统核对不一致的,必须按规定补录和采集存根联数据,未按规定补录和采集数据的,每笔扣5分。
2、在接受纳税人报税时,应对纳税人报送的税控ic卡和存根联明细软盘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情况表》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领用存月报表》核对,四者数据完全一致且税收管理员已签署“同意报税”意见的完整、准确存入报税子系统。若纳税人报税资料税收管理员未签署意见,则应立即报告所长,由所长对管理员进行考核,并责令管理员立即补正。对审核不严,数据不一致存入报税系统的,或因操作失误、漏传数据等,每次扣5分;抄税、报税率必须达到100%,每差0.1%扣5分;
3、金税工程负责人员在申报期最后二天以前,应运用报税系统核查所辖防伪税控企业的未申报企业,并负责将未申报企业名单书面通知税收管理员催报,对未按规定进行核查或虽核查但未将结果通知税收管理员,每户次扣5份。
4、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抵扣税范围的当月抵扣的发票必须当月进行认证,认证率必须达到100%,每差0.1%扣5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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