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工作,积极组织申报省长质量奖、市市长质量奖。继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专家库,要发挥好专家库作用,组织管理人才到企业进行讲座、指导,有效推进全市管理水平上新台阶;要利用好卓越绩效管理示范基地这个平台,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先进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提供国内外最新的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动向,使之成为卓越绩效管理的培训基地、人才基地和示范基地。
5.质量惠民工程建设。要下决心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的质量问题,开展产品质量惠民行动、工程质量惠民行动、环境质量惠民行动。着力解决好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真正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市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质量强市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业务指导、工作协调、检查督促和目标考核等具体工作推进。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统筹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强化政策扶持
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要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激励和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和技术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银企合作,加大对品牌产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市级以上品牌产品、自主创新产品和省级优秀新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对国家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实施工作考核
根据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目标任务,加快制定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将“质量强市”工作目标纳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确保质量强市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大力宣传普及产品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保护意识;加强舆论监督,曝光严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和个人,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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