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精神予以破解,循规蹈矩是难以解决问题的。北仑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化进程正在日益推进,土地资源紧张与发展的矛盾将会长期存在,更需要我们以创新的精神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困难。
经反复研究,区政府于2011年10月9日出台了《北仑区工业企业建造公共租赁住房办法(试行)》。文件从基本原则、土地利用方式、企业条件、建造要求、管理要求、扶持政策、特殊情况下处置、执行期限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文件的出台,为企业建造公租房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解决了企业建公租房面临的政策难题。
(四)制订操作规则和程序
2012年4月25日出台了《北仑区工业企业建造公租房操作规则》(仑政办[2012]77号),使企业建公租房形成了从政策到具体
操作程序的一整套完备的政策体系,使企业建公租房可以扬帆起航。
三、试点计划及实施情况
企业建公租房在我区是件新生事物,实施中,坚持大胆创新、谨慎管理、摸索前进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计划先选择三家大型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根据以下原则选择,一是企业对社会、对财政的贡献,二是符合政策文件中规定的企业条件,三是企业意愿及土地资源,四是区域内制造业企业,并业是职工人数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以上试点原则,初步确定以下三家企业先行试点:
略
四、管理措施
根据政策文件及操作规则规定,政府职能部门主要从四方面实行管理,即:建设阶段管理、配租阶段管理、优惠政策享受管理、退出机制管理。
(一)建设阶段管理。重点抓住申报、设计方案、安全、质量、交付等环节管理。
1.申报管理。企业应提交申报文件,报告企业是否符合建造条件,项目建设的初步计划,提交给政府统筹配租的15%房源的计划,套型、面积等涉及项目的基本内容。同时,企业应向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建成后15%房源给政府统筹配租,配租办法、配租名单报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
2.设计方案管理。公租房设计方案按政府发布的公租房套型面积及层高等要求执行。为解决人才类对象需求而略超标准的,须经特许批准。
3.安全、质量、进度管理。公租房质量要求须符合市定标准,达到省标化工地要求,争创“甬江杯”。安全无事故,抓紧建设进度。
4.交付管理。在住宅项目各项专题验收的基础上,对15%房源交政府统筹列入专项验收范围。
(二)配租管理。抓好配租方案、配租对象管理。
1.配租方案管理。配租方案(办法)应明确配租条件、租期、租金标准等事项,并报区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配租条件以政府公布的公租房对象条件为基础,结合企业实际确定,租赁期限、租金标准以政府规定的公租房高限标准以下确定。
2.配租对象管理。配租对象依配租条件确定,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确定。
3.运营管理。企业应确定公租房运营中管理机构、方式、小区管理制度等,保证小区日常正常运行,为住户提供清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三)优惠政策享受管理。
企业公租房建造过程中和建成后及运营时可享受国家及区定相关优惠政策。优惠政策的享受应与企业履行的义务紧密挂钩,通过优惠政策享受管理,达到督促企业履行义务与规范管理的“双重”目的。
1.计划管理。按财政部文件规定,公租房需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必须列入当地年度计划。据此,企业建造公租房应提前向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公租房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由住房保障办公室报区公租房领导小组及区土地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列入年度全区公租房建设计划,否则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申报和建设阶段优惠政策享受管理。按财政部和住建部文件规定,公租房在前期申报和建设中可享受相关税费优惠,优惠政策的享受采用以下原则:一是专项申请、审批。企业凡需享受优惠政策的,由企业按规定专项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签署意见,相关部门批准后予以享受。区保障部门对享受的优惠政策逐项进行登记,便于日后特殊情况下处置时,汇集政策给予优惠的数额。二是优惠政策享受应结合企业在公租房建设中,是否执行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建设项目监管部门提出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规定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执行和落实不够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暂停签署同意享受意见,直至完全执行和落实好。
3.交付和运营阶段优惠政策享受管理。根据财政部及区政府文件规定,公租房在交付后及日后运营中,可享受相关税收和开发建设补贴,优惠政策的享受应把握二点:一是交政府统筹配租房源是否全部移交,二是分配方案、日常管理办法、租期、租金标准、退出机制、配租对象等是否按要求执行。统筹房源未交齐,相关规定未执行或执行欠缺的,优惠政策不能享受或部分享受。
(四)退出机制管理。
退出机制是企业公租房日后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应提前谋划,避免出现易进退难的状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年审、复核措施。企业对已入住的职工,根据配租条件,每年进行年审复核,复核情况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复核后不符合继续居住的对象通知其退出居住。
二是租、补分离措施。租金以市场租金价为参考确定,入住对象全额承担租金。同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租额一定比例的补贴。不符居住条件的,通知其退出居住,不退出的,停止租金补贴,同时提高租金价格,促进退出机制落实。同时,财政部规定的公租房经营收入免征营业税为此措施提供了政策支持。为使企业执行这一措施,保障部门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在上报的管理办法中必须明确,并按此办法实施。
三是电子门禁等技术措施。采用在单元(电梯)门上安装电子门禁等现代技术设备,对不符居住条件的人员失效其持有的门禁卡,促进退出机制落实。
四是租赁合同促进措施。租赁合同中应对退出机制作出详细具体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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