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防体系。
2.工作范围和目标
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范围为:交通运输部机关,各国家局及部属单位;各级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下属行政单位。
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目标为:以推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公开透明为核心,围绕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与控制,清理权力事项,规范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构筑制度防线,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五、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防控的措施与建议
1.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制度更带有长期性和根本性,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根本要靠制度。实践证明,防控廉政风险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体制机制创新是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应着力健全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和拓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内涵和外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制度架构。按照廉政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需要从六个方面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廉政风险防控宣传机制;二是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三是廉政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四是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五是廉政
风险防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六是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2.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控
要在已经形成的“工程建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三大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当前,可重点从以下两个方向入手:一是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各个部门和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大多是“一岗双责”,既是行政负责人,又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既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对象,又是廉政风险防控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人财物使用、关键岗位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二是更加注重行政审批和执法层面的廉政风险防控。行政审批和执法是行政机关的主要权力,应加强对这两项权力的监督,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要求,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3.充分发挥科技和技术手段作用
要不断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着力在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上下功夫。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交通运输行业廉政风险的实时防控和信息公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启动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制度与科技相结合的优势,以科技突破体制机制和人为管理障碍。通过信息化建设,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办公自动化结合起来,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控和廉政风险的实时防控。
参考文献:
1. 《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0年12月。
2.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2011年12月。
3. 《2012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2013年4月。
4.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手册》,交通运输部,2009年10月。
5. 交通运输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2010年4月。
6. 全面推进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中国交通报》,杨红岩,2011年04月11日。
7. 交通运输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年9月。
--------------------------------------------------------------------------------[1]中央纪委、监察部2011年1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2]引自2012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3]引自交通运输部网站,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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