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食堂、文明宿舍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和规范食堂和公寓的管理。认真贯彻执行院领导、学工人员定期到学生食堂就餐制度。建立以伙食委员会为主干的学生食堂评价监督机制。加大对物业公司和承租单位服务工作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考核,提高师生满意率。
责任领导:杨文、周清华;责任部门(单位):后勤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2009年底前。
3、重视和加强办学档案建设。按照国家对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办学评估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办学档案建设与管理,修订档案分类目录体系,加强办学过程中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做好毕业生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归档工作。
责任领导:纪延光;责任部门(单位):综合办、教学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2009年底前。
4、修订《东港学院党支部目标工作考核办法》,突出目标工作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明确支部党建工作导向,规范党建基础管理;坚持一年一度的党支部目标工作考评,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刘平昌;责任部门(单位):综合办。
整改时限:2009年7月。
5、修订《东港学院分散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工程发包管理。
责任领导:刘平昌;责任部门(单位):综合办。
整改时限:2009年9月。
(六)关心职工,积极为职工办实事。
1、建立教职工生日慰问制度,开展为教职工送温暖活动,增强教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责任领导:杨文;责任部门(单位):院工会分会。
整改时限:2009年7月。
2、合理调整值班人员值班待遇,及时发放值班费用,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责任领导:纪延光;责任部门(单位):综合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2009年9月底前。
三、中长期整改任务
(一)加强学院发展战略研究,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谋划好“做大做强东港”和“构建和谐东港”,在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的进程中,正确判断和把握高等教育特别民办高等教育改革的形势,深入进行学院的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谋划学院宏观事业发展,形成既科学发展又特色显明的发展新思路。在学校事业发展总体构架下,研究修订《东港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校区定位,科学制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与任务,为实现学院事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把握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二级学院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加强学院发展战略研究,推动学院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领导:刘平昌、纪延光;责任部门(单位):综合办、教学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2010年底前。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学分制书院制改革。
1、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学分制和书院制改革各项规章制度体系的配套跟进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两项重大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办学特色品牌。
责任领导:刘平昌、纪延光;责任部门(单位):教学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2011年底前。
2、配合学校教务处和相关教学单位,修订和完善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探索和建立学分制条件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监控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管理体制、教学模式与个性化的学习模式。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软件的应用,推进教学管理的现代化与信息化。
责任领导:贾长云;责任部门(单位):教学办。
整改时限:2011年底前。
3、理顺学区管理体系,建立“双导师制”,形成学业导师和生活导师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构筑学业指导和教育与生活引导相结合的教育管理格局。
责任领导:周清华、贾长云;责任部门(单位):教学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2010年6月。
4、加快信息传送处理平台、学生学习进步平台、学生道德培育平台、学生能力提升平台和学生工作评价平台的建设,构建适应书院制改革需要的学生教育管理机制和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书院和学工人员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书院管理,增强书院活力,推进书院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责任领导:周清华;责任部门(单位):学生办。
整改时限:2010年6月。
5、加强学分制和书院制改革研究。开展专项科研立项,定期召开学分制和书院制改革专题研讨会,总结和交流经验,分析运行中难点和热点问题,研讨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加强对外专题学习与交流,开阔眼界,拓展思路,推进改革。
责任领导:周清华、贾长云;责任部门(单位):教学办、学生办。
整改时限:长期。
(三)强化工作机制,推进学风建设。
1、建立学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院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书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推进落实,使学风建设形成长态。
责任领导:刘平昌、纪延光;责任部门(单位):教学办、学生办、各书院。
整改时限:2010年6月。
2、加强导学工作,根据教学工作进程,合理编排导师导学计划,建立导师工作手册,力争启动专职导师制,提高导师工作效果。启动学生个人学业规划,加强系统引导、选课指导和过程督导,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业能力。
责任领导:贾长云;责任部门(单位):教学办。
整改时限:2010年底前。
3、坚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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