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围绕“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进行整改,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行意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实际,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分解量化任务指标,明确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具体责任人。
4、做好群众评议工作。重点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强化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要建立群众评议制度,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法院主要工作向社会、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建设“三满意审判机关”。
5、做好党员承诺工作。重点围绕“创新载体、发挥作用”进行承诺践诺,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促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要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建言献策谋发展,践行宗旨促和谐”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找问题、找差距、找出路;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要落实党员承诺制,党员要在提高能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上做出承诺,搭建党员践诺平台。要通过开展活动、落实承诺,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发展意识和大局意识,力求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研讨过程中转变发展思路、形成科学共识,在各个领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几点要求
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效载体,是保障九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同步实施。主题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下旬开始,到8月末结束,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始终。各支部要正确处理主题实践活动和市委部署的“五强五促”、“一学两创”、“三满意机关创建”、“三诺一通”、“信访积案化解年”“党员干部百户千家企业服务行动”等活动之间的关系,做到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收到实效。
2、分类推进。法院的“三满意”主题实践活动,是提升法院形象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支部要从实际出发,按照职能分工把涉及本部门的主要问题作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3、求真务实。主题实践活动是按照中央和省委、长春市委、九台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及九台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确定的,各支部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可行性,注意操作性,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思想和作风建设上的问题。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能力素质,创造科学发展业绩。
4、加强领导。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点责任人,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各司其职,认真谋划活动开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学习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调度和检查,以此检验各支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并作为表彰学习实践活动先进支部、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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