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133km。各镇(乡)对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不足,时常有损坏公路设施、绿化树木、堆积杂物等现象,造成农村公路通而不畅。我站有路政管理人员7名,车辆一台。县道134.701km的路政管理工作尚勉强完成,相对于农村公路如此庞大的公路里程来说人员车辆配备严重不足。
四、几点建议
1、多方争取资金,由我局重点核拨养护工程(大、中、小修)补助款,各镇(乡)负责日常养护经费。
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的经费补助标准,乡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3500元、村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1000元,这些资金中有省补占约60%,市县补占约40%。此项资金全部到位后,我局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我局可按年初计划核拨养护工程款补助,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农村公路管养。
另一方面各镇(乡)政府仍应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一方面来源于乡村自有资金,一方面还可来源于受益企业、个人资金捐助,还可试行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资金的资本化运营。
2、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
在2005年,我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了乡村公路建养主体是镇(乡)政府,在镇(乡)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到目前看仍需进一步完善,首先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计划的上报与信息传达。同时受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按要求完成每年的计划验收、检查等工作。其次,各镇(乡)在我市政府迁政办{2005}82号文件的要求下,尽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养的职责与流程,明确每条路线养护责任者,可采取季节养护、村民养护、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再有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养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考核的办法定期检查,督促各镇(乡)做好管养工作。
3、实现规范化管养
对全市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包括该路的初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以及管养的技术档案,隶属关系,管养人员情况等,还包括桥涵检查资料、维护资料等镇(乡)都要详细建档。
在每年底都要对路网数据更新,加强连续性,数据共享,及时准确,为我市多争取农村公路补助资金。
对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与传达,使各镇(乡)都认识统一,然后逐步落实,并且在制定的定期检查中进行验收考核。对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对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都作为检查的重点,作为核拨工程补助的主要依据。由我局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80%以上;由镇(乡)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60%以上。农村公路的管养情况的优劣由交通局考核上报市政府,该项应列为市政府对镇(乡)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4、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镇(乡)是农村公路管养主体,可协调当地的各个行政部门做好路产路权的维护,控制违章建筑和私设平交道口等。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延伸执法范围,充分宣传路政法律法规,治理农村公路、红线控制路面抛洒治理力度,也要兼顾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以利于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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