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的浓重氛围,增强全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安全警示月”活动的时间是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主题是“吸取教训,牢记责任”。11月24日为“安全活动日”,各单位要在车站、码头、收费站、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吸取教训,牢记责任”主题宣传活动。“安全警示月”活动期间,重点组织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活动、岗位自查和隐患整改活动、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活动,扩大参与面,提高活动效果。
(五)做好工作衔接,集中抓好“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元旦、春节和全国、全市“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客货量大、高峰集中、运力紧张,冰雪雾等恶劣天气增加,交通事故易发,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极为关注。要高度重视“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工作上再部署,措施上再完善,管理上再强化,把各个阶段的工作有机衔接起来。
要搞好客流预测,准备充足运力,科学调度车船班次。对参运企业、船舶、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干线公路、桥梁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完善各项服务设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认真排查不安全因素,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五个不发生”,实现“安全、便捷、优质”的工作目标。
四、竞赛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为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各行管部门、局监管企业具体负责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制定竞赛活动和“安全警示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阶段的活动衔接好,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要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把竞赛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职工,增强全体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和跟踪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做好考核和总结工作。全面搞好这次竞赛活动的过程检查和成果考核,活动情况作为年底安全奖惩的重要依据。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对漏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罚。竞赛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交通局及有关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报市局安全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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