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工业用地,已呈请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力量对我乡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清查。
4、适当增加**龙华公司在煤业公司的股份份额,每年用乡的分红款补助失地农民的生活。
5、由**煤业公司按每年实际产煤量每吨煤提取 2元的费用,作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统管、专款专用。
6、做好矿区搬迁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企业出资,乡党委政府积极配合企业做好各方面的工作,通过努力,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目标。
7、一如既往地对乡、村给予支持,特别是征地涉及的村组,逐步解决人畜饮水、道路交通等生产生活问题。
8、对采煤引起的地质灾害进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9、原定的**煤业开发公司每年供应普鲁、富鲁农民人均1吨生活用煤增加为2吨,人口按原定的不变。
10、由**公司和龙华公司共同承担为普鲁、富鲁各建一个停车场。
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1、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失地农民保障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主要制定失地农民保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通过协商,按3:1:1原则,即:提取煤业公司3%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县级1%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和乡级1%的股份分红税前金额,筹资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
3、建立健全土地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长期受益。为避免有限的补偿金短期内被“吃光分光”,我们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坚持按国家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整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金发放的同时,一是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到位。为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按照一定要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定要注意节约土地 “三个一定要的”原则,严格土地征用,并且始终坚持“凡征必补、补必到位”,对土地补偿的标准、补偿款的发放、兑付时限都做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凡是对农民土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拨到农民手中。
4、建立健全就业扶持机制,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富余农民的最佳途径就是减少农民,尤其是加快失地农民的转移步伐,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农民多数生活比较闭塞,与外界接触的信息渠道有限,可能就会失去许多外出务工的机会。为此,我们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劳务输出工作。一方面,做好内部消化,也就是尽可能在征地企业中直接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另一方面,民政、国土、就业等部门积极为失地农民寻找就业岗位,鼓励失地农民通过其它形式增加收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随着工业园区的建设、资源开发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只有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把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逐步建立起“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扶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才能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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