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新时期卫生工作发展需要,我区在借鉴市卫生防疫站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原龙凤区卫生防疫站进行了体制改革,组建了区卫生监督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了卫生执法监督与卫生技术有偿服务的合理分离。并对监督所实行全员聘任制,基层领导及工作人员竞争上岗,优化了干部队伍,强化了岗位责任制,提高了整体执法的能力。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了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政能力。重点对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严厉的自查和审评,认真查找不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餐饮服务业实行量化分级治理制度,改变以往强调定性为主的工作方式,在量化评分的基础上,分级治理,实行a、b、c、d等级挂牌制,共检查餐饮业703家(次),取缔无证行为18起。改革卫生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健康证办证程序,两年来共办理健康证6200个,发放卫生许可证1451个。三是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卫生监督人员是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者,提高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及法律意识具有重要的意义。两年来,我区积极为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及时选送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班,同时通过举办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执法文书制作比赛等活动,多角度,多层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尽管我区的食品卫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食品卫生最有效的治理方式是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督治理,涉及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政府、企业和广大消费的共同努力,我区还难以统筹安排,存在薄弱环节。二是食品卫生工作横向涉及卫生、工商、技术监督、动检、农业等各部门,纵向涉及市、区两级的责权划分,工作机制和工作体制制约了工作效率和效能。三是区级监管范围内绝大多数属于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实情况与国家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要求有较大差距,政策界限难以把握。四是随着科学的进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卫生监督结果要以科学数据为依据,需要各种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做为区级卫生监督执法单位,难以配齐配全。以上问题还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深入开展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清理整顿食品经营单位,加强餐饮业量化分级治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三个体系,促进我区食品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建立社会监督反馈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区闭路台开辟专栏与专题,定期公示卫生监督监测动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实行“黑名单”制度,公开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促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地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开展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制定食品安全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摈弃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建立社会卫生监督队伍和食品卫生监督哨卡,聘请社会中热心于卫生监督治理的市民为食品卫生监督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赋予相应的权力与义务,拓展食品卫生监督领域。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查处举报内容,扩大监督辐射半径。建立食品卫生群众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卫生的监督与治理。
(二)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把培养高素质的卫生监督队伍作为促进食品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通过采取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有计划地增加业务学习机会,提升卫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加投入,配备必要的监督检测设备,依靠现代检测手段增强执法的科学依据。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联合工商、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执法范围,尤其是明晰责任,防止出现各部门推诿现象,致使工作出现纰漏。
(三)完善卫生行政审批体系。按照上级行业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价工作,并分别在餐饮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评价。不断提高卫生行政审批效率,严格审批程序,监督和监测分开,避免权力过于集中,依托部门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来实现执法程序的规范性、执法要求的严厉性和文书资料的完整性。继续深入开展卫生许可证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的审批程序、生产经营项目、设施与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核查。对凡不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业务指导,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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