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秩序。同时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体系,形成与企业组织体系、治理体系和业务发展相适应,覆盖全部治理事项和每个工作岗位的制度体系,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治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治企业环境。扎实推进企业依法实践。依法纳税、依法经营,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企业重组、改制等工作;推进安全、环保等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和治理创新,实现由“无事故发生”安全状态向“无隐患失控”安全状态的根本转变;实现对企业重大经营、治理、改革项目的法律支持率,对外交易合同的法律审查率,解决各类争议纠纷的法律救济率分别达到100%;依法加强劳动用工治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劳动用工备案、员工培训、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
5、认真开展“法治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法治进社区”工作在以往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的基础上,把法制宣传和各种文体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普法宣传、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推动“法治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抓好宗教人士、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组织策划好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月、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节日的法制宣传,努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二、基层工作,要在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构建大调解网络上下功夫
基层工作重点抓好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法制化、规范化“三项建设”,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三项功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衔接配合机制,努力形成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力争30%以上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建设要求,50%以上司法所达到地区级规范化建设要求。
三、法律服务工作,要在规范执业行为、拓展业务,提高服务能力上下功夫
法律服务工作要坚持高点定位,融入中心,更多地围绕县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难点开展工作,更好地为县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日,当面依法解答当事人的信访事件。同时积极推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向乡(镇)延伸,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证工作以加大《公证法》的宣传力度为重点,充分利用普法宣传广泛开展公证法的宣传。非凡在农牧区,只要开展法律宣传就宣传公证业务,同时在公证回访过程中大力宣传公证法律法规,使哈巴河县公证处的社会认知度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同时大力开拓证源,除了办理金融类合同和一般民事合同公证外,又根据哈巴河县是农牧业县的特点,及时将公证业务向农牧区拓展,并对家庭困难的弱势群体实行减免公证费或是提供法律援助等活动,虽然公证效益不高,但无形之中提高了公证的社会效益。同时公证业务拓宽到票据销毁、证据保全、招聘人员现场公证等多项公证业务,通过公证业务的拓宽,提高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高了公证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在规范和提高上下功夫,继续为全县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老年人、农民工、妇女、儿童为重点受援对象,只要符合条件做到“应援尽援”,为他们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为构建和谐社会不断注入稳定之音,真正把法律援助工作办成县委、政府连接各族群众的得“民心工程”。
今后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果断贯彻执行县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无私无畏的创业精神,团结一心,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全县改革、稳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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