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检测专项经费的使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按抽检计划,对各有关部门的检测工作进行评估,监督食品检测经费的使用。三是统一检测标准。按照下达的检测计划,统一食品抽检标准,使食品检测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可比性、有效性。四是统一检测人员和设备的利用。各有关部门在开展食品检测工作中应相互开放检测资源,逐步实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的统一利用。 五是统一汇总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把“条”(有关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块”(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达的计划)检测结果及时汇总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的检测结果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估依据,也可以作为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依据,实现检测结果互认共享。对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各有关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确保食
品安全。六是统一信息报送、发布。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综合各有关部门的检测结果,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定时、适时向社会发布。
目前,我市已选定小麦粉为今年统一抽检的重点品种之一。5月中旬,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小麦粉抽检小组,成员由质监、工商、卫生、粮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人员组成,对小麦粉从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抽取40批进行检验。根据小麦粉国家标准,重点检测小麦粉中的食品添加剂(增白剂)、农药残留、黄曲霉素等项目,委托给有检测能力和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为体现客观、公正,抽检小组对集中抽样的样品采取盲样送检方式进行检测。
在抽样过程中,各部门认真选取了各环节具有代表性的抽样单位,抽样小组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程序检取样品。在检验过程中,各部门及时互通信息,相互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
目前,抽取的小麦粉样品质量安全项目结果初步检出,安全评估报告将随之出炉,将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检测结果被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确认后在成员单位内部通报,根据需要向社会发布,并作为各职能部门对小麦粉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目前,工商部门综合检测结果对部分厂家采取了产品召回、围堵,质监部门加大处罚力度,并在全市面粉企业通报典型违规行为,卫生部门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
通过“六统一”模式,各食品检验机构的协作性大为增强,主动对市民关注的重点食品安全进行检测评估的积极性提高,同时也强化了市食药安协办协调各方的职能,更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务虚”逐步转向“务实”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实践证明这是一个凝聚力量、发挥合力的有效措施,值得继续探索开展下去。
三、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的下一步打算
(一)合理分工,统一规划。对现有具备资质的食品检测机构,根据各自部门监管职能和检测优势,鼓励各检测机构进行差异化发展,如市农委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把发展的方向放在蔬菜农残、水产品、畜产品违禁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方面,同时建设覆盖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蔬菜农残、监测体系,为农产品源头污染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工商部门主要发展以快速检测和定性检测为主的市场快检力量,流通环节抽取的食品定量检测可委托其它机构检测,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市质监局产品质量检验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现差异互补。市粮食局中心化验室主要发展以粮、油检测为主的检测能力。
(二)引导和鼓励现有食品检测机构在互得共赢的前提下,进行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尝试采取以松散协作型紧密股份合作型组建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实现全市检测资源的进一步整合。
(三)用3—5年时间,建成全市“两级网络,三个层次”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两级网络”:以政府抽检、企业自检和行业、中介检测为层级。建立覆盖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高效检验检测体系。
(四)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行为。行使法定监督检验职责的政府检测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法定检测资质,企业自检和行业、中介检测机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认证,取得相应资质。
(五)加大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检测学科带头人,完善检测机构内部管理,提高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实现检测检验信息共享。利用现有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建立检测检验信息通报和追溯制度,使各监管职能部门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食品检验检测信息,为有效监管提供支持。同时健全检测信息的定期公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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