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工作心得体会-税收重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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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奖金的消极和沮丧,她说了两句话:“从今天起, 我半年不拿工资,如果做不到‘双过半’,我就一年不拿工资。”两句掷地有声的话,使全所干部拼命地干了半年,“双过半”的奖金终于从她手里发给每一位干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大潮的猛烈冲击,如果我们的干部还停留在为每一天的生活奔波忙碌的水平线上,怎么会有心思为纳税人着想?执行公务的时候要想晚饭吃什么既经济又实惠?做妈妈的要想今天孩子又没有小食品了;开出的税票明明是1000元,却偏偏写了100元,等等类似事件,多耽误事。所以说,“有己之足,才有人之福”。试想,连自己都衣食无着,还何谈为别人服务?为什么大家都说“雷锋三月来了,四月走”,雷锋的精神毋庸置疑,但是雷锋是那个时代造就的,我们不能在经济高速发展、社会深刻变革的今天,要求我们的税务干部成为那个时代的雷锋,但是雷锋的精神却要代代相传,并要在我们身上得到升华。这也就是无论哪个时代,无论社会如何进步,都要有一种支撑的理性东西。我想,税务干部尽职尽责,工作有方,这就是为纳税人服务。如果120万的税务干部都能有杨秀琳的精神,别说八千亿的任务,就是完成2个八千亿都不是纸上谈兵。说什么“税源下滑,征收难度大,任务繁重”,都是在找客观原因,主观不努力才是大障碍。依我看,征纳双方只是角度不同,一方是为国聚财,一方是为国纳税,责任和目标却是相同的。 我想,《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以及《行政处罚法》的施行,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不是为纳税人提供了监督税务部门执行公务的法律依据。所以说,我们税务机关真的要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主线,切记:繁荣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是征纳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而我们税务机关只不过是承担了“征”的任务,宗旨应该是演好服务的角色,千万不要以自己手中的一点的权力忘乎所以,不然,我们是不是也可能成为被告?真的不是骇人听闻。 仅一拙见,请指正。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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