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均衡发展的思想。作为一个工作在基层教育一线的教师,学习后我的收获很大,体会很深。
感想一: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门、难点题目,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视机制。
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周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类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条例规定要切实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政策。要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下降本钱,确保按时发放,同一区域内应使用相同质量版本的教材。建立有效机制,切实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提供必要寄宿生生活补助的经费。
感想二:建立了一系列增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缩小办学差距,不分重点校、重点班,非凡人性化,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不管甚么样的家庭背景和经济实力,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均等的教育,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
相对其他教育人群而言,领导们更为关注的是学校层面的教育均衡题目。传统的“重点班”划分不利于学生的均衡发展。根据学生考试的成绩划分为重点班、普通班以后,有些普通班的教学就非常困难,老师教学积极性不高;由于学生中缺少“领军”人物,不论是班级管理也好,德育也好,都是一潭死水。Www.ybASK.COm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后,“重点班”被以法律的情势制止,使人拍手叫好。
作为基层工作者,感觉到学生的差异的确很大。但事实证实孩子们在差未几水平的情况下,在教师的因材施教中能得到比较好的发展。专家以为,教育均衡就是让所有的孩子,同在蓝天下,都应当享遭到一样的教育,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均衡,由于不均衡是绝对的,百分之百的均衡是不能完全做到的。
感想三: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增进学生全面发展,夸大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同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定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分也必须肩负起进步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分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当着很大的压力。一旦考试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非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高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确切很难调和。
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重视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遵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