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行为。为此,在制定制度、提出实体规定时,应有相配套的程序规定,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在明确权力责任时,应做到权力行使与责任义务相对称,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使制度具有制约性;在授权行使时,应做到优化流程,限定权力行使的范围和条件,使制度具有科学性。通过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最可靠的措施。一方面,应不断扩大党内民主,保证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办事,防止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程序,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另一方面,应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制度建设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近些年来,江苏省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发端于基层的干部选拔任用票决制、干部考察公告制、任前公示制、干部勤廉公示制等得到积极推广。特别是2005年,江苏省委、省纪委在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明确要求凡属本地区党员、群众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能公开的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如实公开。这不仅使各级党组织的决策和执行过程更加透明,而且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创造了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党的先进性建设。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还将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许多规律性的东西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把握。这就决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江苏省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的一系列制度创新,就较好地体现了这一原则。起初,针对暗箱操作问题,江苏省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后来,鉴于这一制度无法防止串标、贿标的问题,又采取了“有标底开标,无标底评标”的两个阶段评标法,以解决串标、贿标问题。此后,又针对有形市场管理者与招标办合在一起容易产生新的腐败的情况,实行二者职能分离。近年来,根据规范市场的要求,又推出了廉政准入的新措施。2005年,把规范建筑分包市场提上日程,让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工人,不再允许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从而使建筑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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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以扎实举措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扎扎实实的举措求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紧密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治国理政、富民安邦的根本指针和行动纲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探索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解决妨碍科学发展观落实的突出问题。当前,尤其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紧密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的实践表明,在权力运行的某些部位和某些环节最容易滋生腐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取得实效,关键是抓住这些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章立制。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坚决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科技进步主体和投资主体;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建立公共财政;完善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改进投资项目建设实施方式,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同时,特别要针对当前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等领域商业贿赂突出的问题,摸清其主要表现形式,找准问题发生的主要环节,有针对性地通过建章立制加以治理和防范,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紧密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比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针对城镇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中侵犯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制定规范措施,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出现社会公共利益、企业经济效益和群众直接利益之间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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