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公司“ 11.11 ”瓦斯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鄂托克旗牧民联办二矿隐瞒事故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分别给予该矿及其法人代表 10 万元和 2 万元的行政罚款;组织对煤矿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的离任审计;配合技术装备处完成了对呼伦贝尔、赤峰、乌海三个分局的基地验收工作;协助人事处完成了对四个监察分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
(五)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和“清纠”工作。 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按照总局纪检组的要求,我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自治区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局事故调查处迅速落实两个方面的专项督查。一是对 2004 年以来安全监察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看是否做到了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通过检查, 2004 年我局系统累计监察矿井 1289 矿处,人均监察矿井 127 矿处,查处事故隐患 19079 条,制作各类执法文书 11032 份,收到举报电话及信件 48 个(封),全部落实; 2005 年,累计监察矿井 4768 矿次监察覆盖率达 100% 。查处各类事故隐患 17414 条隐患整改率达 100% 。下达各类执法文书 10473 份,收到举报电话及信件 7 个(封),已全部落实。二是对 2004 年以来发生的三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看是否处理到位、落实到位,有关受处分人员的材料是否已经归档。 2004 年全区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69 起,立案率 100% ,截止今年 2 月底这些事故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结案,结案率 100% 。实际处理责任人 183 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 6 人,行政处分 18 人,党纪处分 15 人,处理科级公职人员 6 人,处理副县级公职人员 3 人。 2005 年,全区煤矿累计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56 起,立案率 100% ,结案 55 起,结案率 98% 。实际处理责任人 327 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 20 人,行政处分 41 人,处理科级公职人员 28 人,处理副县级公职人员 13 人,事故罚款 2645.7 万元,从对三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检查情况看,事故调查处理基本到位,各项防范措施大部分落实,有关责任人的处分材料有的已经归档,年底批复结案的,有关部门都在认真履行手续进行处理。全局接到举报 18 次, 26 起事故,在 26 起举报事故中共查实 3 起。
2005 年 9 月 7 日,中央纪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要求,迅速会同自治区纪委等部门成立了自治区清理纠正工作小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先后召开 4 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起草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紧急通知》。 9 月 19 日,又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听取了贯彻落实情况。机关有关处室和各监察分局按照局党组的总体部署,深入矿区、矿点,进行现场宣传。各监察分局还在矿区发放文件,开展宣讲。自治区派出四个督查组,我局纪检组、监察室分两个组到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进行督查。 2005 年,自治区本级接到 4 次举报(其中我局接到 2 次举报)。我局这次共清理登记人员 228 人,其中,在职人员 179 人,离退休人员 49 人,处级 56 人,局级 6 人。没有发现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二、 2005 年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党建工作收到了实效。 2005 年上半年,我局各单位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此项活动持续 6 个多月时间,历经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圆满的完成了活动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了预期目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局党组和各分局党总支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和人员,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学习动员阶段,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牢牢把握中央提出的“关键是取得实效”和“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培训,完成了学习规定动作。同时,经过深入进行大讨论,提出了我局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在分析评议阶段,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征求意见 46 条;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撰写了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从民主评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议情况看,机关群众认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 91 %。在整改提高阶段,我局针对查摆出来的 6 个方面 58 个问题,研究制定了 93 条整改的具体措施,确保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圆满的完成了活动规定的各项任务。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受到了自治区党委的好评。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条例》及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活动,全年召开党建会议 2 次,机关党委委员会议 6 次,特别是在 2005 年年初召开的党建会议上部署了全年的党建工作任务,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按照党章规定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需要,重新调整和改选了 30 个党支部,完善了组织生活,发展和转正党员 6 名,加强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各分局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坚持和完善了“三会一课”等制度。 2005 年“七一”期间,我局隆重表彰了 7 个先进基层党组织、 30 名优秀共产党员、 16 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开展“三创一落实”活动,积极推进了机关党的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