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的从业监督,修订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评议、廉政档案、廉政报告制度,完善廉洁从业的考评机制。
3.开展效能监察。效能监察具有提高管理效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企业增加效益的重要作用。要围绕企业经营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以监督促管理,以管理增效益,构筑权力运行的监督防线。要建立效能监察中心,结合企业实际对制约企业经营发展的管理项目进行立项,着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操作流程、岗位设置、规范运作等方面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要充分发挥效能监察的查错纠偏和监督保障作用,做到开展一个项目,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种工作,完善一项制度,提高监察效果。要加强效能监察后评估工作,以增加效益为导向、以规范行为为目的,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深化招标监督工作,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完善监督工作内容和操作程序。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4.认真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措施。要按照国资委纪委的要求,重点查办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侵害职工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构筑惩处腐败行为的惩戒防线。要建立查办案件中心,探索案件管
理新模式,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实行集中办案。加强办案指导和督办工作,健全案件逐级报告制度,搞好案件跟踪和统计工作。建立案件通报制度,认真剖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总结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切实发挥案件的警示作用。完善和落实查办案件责任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四)抓好三个落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别是要根据集团公司“十二五”规划,转方式、调结构、强机制、增效益的新要求,大力强化责任保障、机制保障和组织保障,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修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针对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重点环节,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履责要求。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细化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加强检查和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责任。
2.积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探索纪检监察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结构的方法和途径,强化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加强权力制衡,防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建立纪检、监察、审计问题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的组织协调作用,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建立与国资委驻集团公司监事会的联系机制,加强与监事会的配合、沟通和协调。加强职工董事、职代会等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强化全员业绩考核,建立健全职工违规处理、企业领导人员问责等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制度规范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有效方法,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保证制度的执行力。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基础工作的达标管理,按照“对标一流”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3.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建设,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意见》,企业凡设立党组的要设立纪检组,设立党委的要设立纪委,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设置纪检监察部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秉公执纪、依法办事、廉洁公正,着力完成“三宽、彼岸、跨越”行动计划。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开展理论研讨和实践研究,深化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使其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要以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组织为抓手,打造一支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同志们,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让我们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集团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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