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选举之后要及时成立连队管理委员会,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民主选举后成立由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工会主席、女工委主任、团支部书记、职工群众代表组成的管委会和民主监督小组,是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也是民主选举产生的班子工作良好开展的保证。只有充分发挥连管会和民主监督小组的作用,使
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生产管理以及对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使职工群众与领导能相互信任、相互沟通,共同为的发展努力奋斗,生产才能不断发展。
(五)切实做好落选干部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落选干部一般不允许换连队继续担任领导工作,但这不意味着对这些人放弃管理、放任自流。有一部分落选的连队干部往往一时不能从落选的阴影中解脱出来,有情绪,不能很好配合现任领导工作。对于民选中落选的连干部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1.要及时召开落选干部座谈会,充分肯定他们过去的成绩,实事求是的分析不足,沟通思想,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请他们为新班子出谋划策,积极投身于工作,继续发挥作用。2.对抵触情绪大,不配合工作的,通过个别谈话方式,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同时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使他们振奋精神,尽快消除误解,积极配合新班子工作。
四、民选工作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针对部分基层干部认为民主选举是多此一举,民主选举会诱发新的干群矛盾,会惹出乱子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所以要求选举连队的干部从当前改革大局出发,从解决矛盾、保持稳定、发展经济、走群众路线的战略高度出发,提高对民主选举工作的认识;
针对个别基层干部思想上存在的“三怕”问题怕选举后失去特权,怕选举后不好处理团尝个人的关系,怕丢掉硬牌子、干部身份,场领导再次重申民选不是整哪一个人,不是和哪一个人过不去,而是通过民主选举了解职工的意愿,体现群众民主参与的民主权利。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干部明白自己在职工心中的份量,更好的为农场职工群众努力工作。
针对极少数职工群众借机拉帮结派的错误做法,要明确提出了“三不准”,即:在选举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准搞派性、拉山头、搞团伙、拉选票,不准向候选人施压或贿选,不准造谣诽谤或散布容易引起群众误解、对候选人不利的言论,从而为选举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总之,民主选举基层领导是解决基层当前许多问题的一个有效突破口,是我们党委抓住时机,取得今后基层工作主动权和驾驭权的一个值得推行的新举措。但这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希望大家积极配合,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为今后民主选举提供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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