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
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七个方面。省文明委指出,省级文明城市称号不搞平均摊,在数量上实行宁缺勿滥。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测评标准,并明确职责要求,按照县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主动积极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达标,确保全县创建工作奋斗目标的实现。
3、充分认清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现状,增强责任感。根据《浙江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和工作要求,最近,我们对128项基本测评指标和3项特色测评指标进行了逐一对照,我县目前已达标和基本达标的占了2/3左右,还有一些项目有较明显差距。其中既有涉及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项目,也有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项目;既有“软件”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硬件”建设方面的差距。因此,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严格对照今天会上下发的目标任务分工和测评标准,查找问题和差距,落实整改措施,加快达标步伐,努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把创建达标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安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以主要精力抓好创建达标工作,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创建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做到薄弱项目少失分,一般项目不失分,优势项目得加分。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有重点的对各目标责任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落实。县委将加强创建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合力打好省级文明城市攻坚战。
对下步创建工作,在对照新体系的测评标准后,要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
1、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氛围再营造。创建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是创建工作的不竭动力。要把老百姓实实在在得实惠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设计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参与面、发动面广的创建活动载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创建工作,引导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各宣传舆论部门要突出创建这个主题,制定详尽的创建工作宣传报道计划,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密切掌握创建工作进程,明确阶段性创建工作宣传重点,要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新动态、新进展。要在城区主要路段及入城口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在出租车、公交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上张贴创建宣传标语。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以至于每一个学校的班级,都要进行动员,都要开展主题教育,广泛参与创建工作的宣传活动。同时,在充分引导,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的同时,开设曝光台,适度曝光不文明行为,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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