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欧洲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电子报文工作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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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闸或者桥梁的操作员录入到信息系统中。 (2)到达船闸、桥梁、交通管理中心报告点的到达通知和位置报告到达通知用于告知当地水运管理机构船舶即将到达。到达通知必须在船舶抵达之前发送。船舶一般在距离到达点5 km左右时发送到达通知。此外,船舶还应发送位置报告,位置报告必须在经过水道的某些报告点后发出。 3.2岸到船方向信息 岸到船方向信息主要包括对先前船舶发送的到达管辖水域信息的确认和响应以及航道服务信息,如船长通知、水文气象信息等。对于类似的服务,欧盟RIS也作出详细的规范。 主管机关发送给船舶的信息可以是异步的,但是应尽快发送完毕。所有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的信息都应当符合欧盟关于该项内容的技术规范,并且应当能够通过公共邮箱接收。 3.3岸到岸方向信息 岸到岸方向信息主要包括与船舶相关的运输信息,以及船舶从一个辖区进入另一个辖区的信息。在船舶通过水道中定义好的位置后,船舶所在水域的主管机关必须将信息发送给船舶即将到达的下一个水域的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发送的信息可以是异步的,但是应尽快发送完毕。发送机关可向接收机关要求确认信息。所有主管机关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的通知信息都应符合相关规范,而且应当能够通过公共邮箱接收。主管机关可以决定是否采用其他方式接收信息,如系统之间的直接互连等。如果准备将船到岸信息从某个主管机关转发给港口或码头,船长或者托运人必须在其发送的信息中明确表示同意此种转发。 4实例说明 以荷兰鹿特丹到德国杜伊斯堡为例,说明电子报文的工作流程(见图2)。 从荷兰鹿特丹到德国杜伊斯堡,内河船舶先向鹿特丹港务局报告,港务局随后将信息转发到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得到进港数据。船舶如进入交通管理中心(船闸和桥梁管理中心),只需报送ID即可。荷兰境内最后一个交通管理中心需将数据传送到德国交通管理中心。在船舶驶入德国前,德国交通管理中心应当已获取数据。在船舶进入德国时,船舶的目标港口也应获取相关信息。目前,荷兰、德国和法国采用统一的工作模式上一页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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