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组织安排,尽量减小基坑边的超载大小,及超载作用时间。 2.3 基坑开挖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基坑开挖会引起周边路面的不均匀沉降,进而对建筑物的安全构成威胁。不同基础形式的建筑物对基坑开挖的反应不同。具有桩基础的建筑对基坑的施工反应不是很大,沉降量(2.2mm)和沉降差(0.02mm)都很小,而浅基础的反应却很大(沉降量为17.3mm,沉降差为5mm)。因此,在施工之前,应对周边建筑物情况进行调查,对基坑施工可能引起建筑物损害的要预先采取措施(例如采取锚杆静压桩和注浆进行加固),并加强施工监测。 2.4 施工降水的影响。 该基坑施工时发生了4次管涌,对周边路面与建筑物造成较大的沉降。此外从监测数据分析可得:管涌对周边沉降的影响很大、影响时间也较长。但管涌的影响与距离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受地质与地下水条件控制。 3 基坑开挖施工的建议 3.1 土方开挖建议。 对于土方开挖方案应遵循分层、分区、分段、对称、限时的原则: 3.1.1 竖向分层可按支撑情况明确分层、严格执行先撑后挖,每层支撑挖到支点以下30~40cm,即架设钢支撑并施加预应力,把支护桩变形减小到最低程度。 3.1.2 横向分区应控制分区的长度以满足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土方开挖并架设预应力支撑(坑中坑的支撑),当开挖至基坑设计底面时,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浇筑宽砼垫层以起底支撑作用,严格控制无撑暴露时间在24h以内。 3.1.3 纵向分段不宜过大,注意临时土坡的稳定,防止出现过大变形导致工程桩与立柱桩的超量变形和断裂现象。 3.2 施工降水建议。 3.2.1 由于河西地质条件变化剧烈,建议在降水井施工时,施工方应在现场记录降水井位置的地质情况,已方便后期的分析研究与事故处理。 3.2.2 降水井抽出水必须是清水,提前20天抽水,可以查明围护结构止水的完整性或渗漏情况。 3.2.3 及时布设坑外观测井,主要是观测之用,监测坑外水位变化,但在必要时可以做回灌井使用,其井深应至下部粉砂层。 3.3 由于围护结构施工质量,坑壁在动水压力作用下会出现流砂流土,造成基坑临近地的塌陷并危及四周,对于此问题应早发现、早处理、内外堵漏(坑外注浆或旋喷处理),内部也可采取各种堵漏措施:如挂网喷浆是一种有效措施。 3.4 基底采取了加固措施,但问题是需要保证基底加固与围护结构间的紧密接触,建议采取抽管注浆的方法加强基底加固部分与围护结构间的接触。 3.5 应预先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不同建筑的荷载、结构类型、基础形式、距基坑边的距离等情况进行分类判断;对基坑施工可能会危及其安全的建筑物应进行预加固,而不宜事后处理。 3.6 疏导交通,注意承重汽车的运行路线,减少车辆荷载对支护结构的影响;限制基坑边的堆载重量与距离;根据支护的应力状况和变形情况,及时加设预应力。 4 结论 本文结合南京河西某基坑工程施工讨论了基底加固、基坑边超载、施工降水及建筑物形式对周边地面沉降的影响,同时就土方开挖、施工降水和流土流砂问题提出了相应控制措施。 参考文献 [1] 唐业清,李启民,崔江余.基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1999 [2]刘建航,侯学渊.基坑工程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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