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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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地块的控制权。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土地储备机构承担部分投融资责任,由其融资后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整理开发,将生地变熟地,再在土地一级市场上进行公开招、投标,将土地转让给土地经营者(大多为房地产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升值效益,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投融资,部分进入土地储备基金。 2.2国内银行境外筹资 建设银行为上海轨道交通明珠线(一期)工程项目,在境外筹资10.8亿法郎的法国政府混合贷款。其中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与法国外贸银行的政府贷款、中国建设银行与巴黎国民银行牵头的几家法国银行的出口信贷。中国建设银行作为贷款的转贷行,法国巴黎国民银行、法国兴业银行、法国巴黎巴银行作为出口信贷的主、副牵头行,法国外贸银行作为政府贷款的代理行。此种做法值得国内其他城市借鉴。 2.3设立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是一种机构性集体化投资工具和融资方式,基金发起人以发行受益凭证或股份的形式将众多小额投资者的资金聚集起来交由专业投资机构管理,通过组合投资方式以获得投资收益和增值。 通过设立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到较大规模的长期建设资金,实现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并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不仅大大增加了社会闲散资金的投入,降低了资金风险,而且可以直接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我国的国民储蓄已经突破13亿元人民币,并继续呈现高增长态势,如果能够化储蓄为投资,就能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丰富的资金供给。此外,各类公益性基金和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也可以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开拓另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 2.4民间主动融资 民间主动融资PFI(Private-Finance-Initiative)是以私人资本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通过招投标,获得特许权的民间财团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维护,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届时政府可以自己继续经营也可以在项目的有效寿命期内另行招标。这种方式在国外许多国家得到,如:芬兰的收费公路、瑞典的轻轨铁路、葡萄牙的桥梁、西班牙和以色列的高速公路等。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西区海底隧道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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