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书信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法律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试论劳动合同试用期之企业风险           
试论劳动合同试用期之企业风险
摘 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持续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中国企业发挥了比较优势,特别是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但发挥劳动力比较优势以支持经济持续增长的路不可能永远走下去。从新《劳动合同法》中可以看出,国家不再鼓励企业仅仅是依靠劳动力价格比较优势保持经济增长。劳动关系问题,不仅仅是劳动者个人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企业的问题,而是影响整个国家竞争力的问题。作为人力资源的从业者,多数情况下我们站在员工的角度看问题,或者站在雇主的角度看问题,而站在国家层面的角度,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看待问题的时候不多。新法实施为标志的劳动关系转型时期,hr应该思考一个问题:企业人力资源应该制定什么样的企业劳动关系制度,才能使企业发展的要求与法律并行不悖?

关键词:试用期;劳动合同;书面形式;风险控制


引 言

什么是成本?有个通俗的说法,成本就是企业为了赚钱而必须花的钱,所以真正的成本是不能砍的,因为砍成本会影响企业赚钱。企业不要怕花钱,关键是看花了钱后能带来多少利润。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如何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控制成本、预防潜在的用工风险,hr面临着空前的挑战和全新的战略机会。本文从法律的视野及本人的理解,从员工招聘试用期这一阶段,提出一点法律建议,希翼作出一些有益的尝试: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给企业用人带来辞退成本增加,承担合同、法律风险相应加大的问题。此前企业招聘人员不注重全面考虑其各方面素质,通常是应急为先,如果不适合就马上辞退。lOCalHOsT新的劳动法实施后,这种较为随意的招聘方式肯定是不能继续了。否则会对企业埋下巨大的隐患。
首先,应建立起完善的录用员工条件和规章制度。企业在招聘人员广告中,一般不会注意广告内容的设计,甚至有夸张性宣传,相关岗位要求比较模糊,这为以后的员工管理暗藏“杀机”,给企业日后留下败诉的隐患。《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由此可见,在试用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条件的,即劳动者要具备《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前两种情形。实践中,一般在试用期内企业依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也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问题如果出现在这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将处于不利地位。录用条件的欠缺或设计存在瑕疵,企业在辞退问题上碰壁,为此付出不必要的辞退成本。在以前法律的框架中,企业随意通知员工走人的管理思维下,试想,企业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呢?

「案例a」

2008年1月1日,李先生应聘于北京xx茶艺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经理一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2月29日止)。2008年2月28日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发现李先生试用期内的业绩、工作计划没有达到公司要求。于是,公司决定以李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李先生的劳动合同。同年3月3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与李先生,其中载明:由于李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兹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其后,李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朝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庭审中,李先生诉称,试用期间公司从未对他的工作提出要求,且2008年3月3日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辩称,2008年2月28日李先生未能通过工作考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在试用期间对李先生考核,并证明李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公司提供“考核结论单”,上面载明了对李先生从事工作的考核指标,且有部门经理和人事主管签字。但李先生对该“考核结论单”不认可,称从来没有见过,是公司事后补做的。最后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先生的主张,理由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李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在试用期后即2008年3月3日与李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已超过试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对程序有着严格的要求,上述案例中,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解聘员工的时间性条件的缺失,最终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中,单位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录用条件,注意将此广告存档备查,并保留刊登的原件。同时,应当特别注意,招聘条件并不必然等同于录用条件。签订劳动合同之时。应当明确将录用条件记入双方劳动合同之中。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应具备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工作职责有明确的录用标准(详细列明,如;年龄、学历、工作经历、文化程度、身体状况、业绩标准、技术业务水平等);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a、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的,要求员工签字确认。b实际用工之时,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4、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者试用期内。

二、企业招聘职员必须建立、完善职工名册。职工名册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性别、年龄、学历、专业等)、技术水平、薪酬福利待遇、劳动用工的形式及合同签订的时间。《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了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就的举证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未建职工名册的罚则。从而使建立职工名册成为企业的一项法律义务,这对企业、职员双方

[1] [2] [3]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看了《试论劳动合同试用期之企业风险》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刑罚区分之必
    [法律论文]试论扣缴义务人刑事的责任的几点思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商业贿赂行为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试论审判实务视角下的分居制度构建
    [法律论文]试论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与发展
    [法律论文]试论环境利益与环境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法律论文
    普通论文谈谈真假印章印文
    普通论文关于对“网络恶搞”行为民法规制
    普通论文浅论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分析
    普通论文一般自首成立要件研究
    普通论文评新《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度及
    普通论文浅论建设现代中国司法审查制度
    普通论文试析《工伤保险条例》与《法释20
    普通论文关于如何建立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
    普通论文刑事诉讼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外机制
    普通论文外派船员能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普通论文浅析关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思
    普通论文论船舶挂靠企业的民事责任
    论文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创业女强人的创业三字经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浅谈主体性原则是现代德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影响基础数学教学效果因
    普通论文[法律论文]财产刑委托执行制度要论
    普通论文[今日更新]关于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发展会展业探讨
    普通论文[免费范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范文大全
    普通范文[科学发展观]教育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县政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普通范文[个人简历]护士应聘简历_范文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刑警中队长“三八红旗手
    普通范文[实习报告]法学专业学生实习报告-实
    普通范文[范文大全]2011年七年级学生春季运
    普通范文[检讨书]欺负同学、跟人打架的检
    普通范文[调查报告]暑期法院社会实践报告范
    演讲致词
    普通演讲[开业开幕]在招商项目对接洽谈会议上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康复科护士长竞岗演讲稿:
    普通演讲[爱国演讲]创和谐高品质社区演讲稿
    普通演讲[庆典致辞]在XX大酒店开业典礼上的致
    普通演讲[竞聘演讲稿]医院政工科长竞聘演讲稿
    普通演讲[英语演讲稿范文]感恩的英语演讲稿
    工作范文
    普通公文方案[活动方案]交通局组织群众满意度测评
    普通汇报体会[征文演讲]PHE结业仪式上的演讲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传递爱的力量―十大文明家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面对危机 企业必须要保持着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2009年暑期师德专题培训教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在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
    普通公文方案[公文写作]2007年县财政工作计划
    普通汇报体会[先进事迹材料]通信公司营业部优秀员工汇
    普通公文方案[企划方案]村党支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普通总结[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电信
    普通党建工会[记要]乡镇民主法制建设是构建和
    普通汇报体会[心得体会]思想政治工作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