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现状及管理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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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缺乏监督。 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管理创新 解决生活垃圾源头分类难的问题,关键在于管理上的创新。搭建由政府、社区和居民共同参与的、层次分明的、分工明确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政府应该突出主导作用,是战略的制定者;社区应该是一个策略中心,负责把法规、政策分解为具体措施,并指导监督实施;居民则是基层的执行者,但对于政策、措施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具体见图3。 1.作为主导者的政府:(1)规范和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政府在宣传、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收集的同时,要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一套关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2)支持并推广各种垃圾回收利用的 现代 科学 技术。如新型可降解的垃圾分类回收袋;适合家庭和办公室进行垃圾分类的废物箱等。(3)改造基础设施。投资垃圾车辆、箱桶、垃圾处理设备等,改变混合收运和单一填埋的局面。真正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垃圾分别处理。(4)推进垃圾回收服务的市场化。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实行政府“牵头”、环保部门监督、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2.作为策略中心的社区:(1)坚持长期的、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把环境意识渗透到居民的日常生活行为中;另一方面还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教育,通俗地向每个居民讲述各种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及原则,使垃圾分类深入每个居民的生活中。(2)把垃圾分类要求落实到户。通过编写实用的《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方式指导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在日本每个家庭都有政府发放的垃圾分类一览表。表中的栏目有将家庭的用品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为便于阅读,使用了很直观具体的小图片;还有指定的塑料袋的颜色,回收的日期、回收中的具体说明等,很容易理解。(3)监督和检查居民的垃圾分类情况。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一方面由社区组成监督检查组,检查社区内的垃圾堆放点;另外规定社区中的每一个家庭轮值一天做值日生,在轮值日如果垃圾堆存处发现没有分类的垃圾,就由当日轮值家庭负责进行分类。这种方式有助于居民的培养自觉意识和自律性。 3.作为基层执行者的居民家庭在这个体系中是基层的执行者,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同时居民也有权利对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政府和社区的行为。 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的管理是实现垃圾分类回收的保证。 参考 文献 : [1]建设部.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Z].北京:中国建筑 工业 出版社,2005.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温室气体排放研究[Z].北京: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03. [3]曲英.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现状及管理对策[J].环境卫生工程,2006,(6).上一页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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