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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论文 摘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 补偿。追究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主要适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法律 、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参照适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从其规定。
  论文关键词: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本文由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收集整理。

  《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间题,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多是运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以下简称(补偿办法))的规定进行裁判.而少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下简称(赔偿办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如此裁判,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也不符合《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实中,很少有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提出疑义,也很少有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

  1.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 企业 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及公示;或者职工违纪行为较轻,却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没有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或提高定额标准,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便以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5.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当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主观上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二、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资任的形式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违反劳动法的责任形式有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前面已说,今天我们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
  1.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根据违约金的性质.违约金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和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是指旨在弥补一方因另一方违约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而约定的违约金;惩罚性违约金是指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数额可以大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金。根据国家对违约金的干预程度,违约金可为分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两种。凡是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就属于约定违约金;由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就属于法定违约金。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以下简称(通知))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这一规定确立了约定违约金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目前我国劳动法律法规没有对法定违约金作出具体规定。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损失时,应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给予补偿。(劳动法》第9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赔偿损失是我国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这是承担劳动合同违法责任的主要方式。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违反合同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履行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继续履行是我国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l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具有强制性。继续履行作为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和合同违约救济的一种手段,虽然我国《劳动法》未予规定,但从合同法原理、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工会法及工会法解释的精神和我国劳动合同履行的现状考虑,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形式适用继续履行原则意义重大。
  三、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范围和数额 计算 .我国(劳动法》未作具体规定。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确立了赔偿实际损失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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