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生实习中常见的法律隐患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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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让护生明确自己在临床实习期间的法定职责范围。如果脱离专业护士或教师的监督指导,擅自行事并损害了病人的利益,护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2]。如果护生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工作,损害了病人的利益,护生可以不负法律责任。此外,护生对于自己实习中未曾学习过的技能或认为尚不熟悉的技能,如果老师要他去执行,则有权拒绝[3]。通过学法而懂法、知法、依法行护。
2.2重视岗前 教育
护生进入临床实习前, 医院 护理部组织护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护士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医疗护理安全管理措施,医疗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原因与处理等。将法律知识纳入出科考核内容,使护生从思想上和行为上真正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培养和提高证据意识,切实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4]。
2.3重视临床带教老师的质量控制
按我院护理部要求,带教老师由有3年以上临床经验、大专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的护士担任。所有带教老师均参与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带教。带教资格为1年,带教结束后老师须参加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年的带教。带教老师既是护理技能实践的示范者和指导者,同时也是护理道德实践的示范者。带教老师的言谈举止、仪表态度、工作责任心等都会对护生的思想和行为产生重大影响。老师应从 法律 的高度来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使护生在学习过程中潜移默化,自觉提高法律意识。我院通过组织带教老师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定期对她们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重要法规的考核,使她们牢固树立依法行医、依法执业的思想,并言传身教,带动护生知法守法,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2.4增强护生证据意识
规范化的护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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