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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苗族婚姻习俗的法律考察           
浅谈苗族婚姻习俗的法律考察

   论文摘要:苗族婚姻习俗是苗族文化最集中的反映。由于地理环境、心理素质、宗教信仰、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苗族婚姻习俗成为苗族文化的一大特色。新时期的苗族婚姻,仍残存着古时的婚姻特点。因此,我们从法律角度研究苗族婚姻礼俗,对传承苗族优良传统文化与进一步改革苗族的陈规陋习,提倡科学、文明的婚姻,保护婚姻3"-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婚姻法的贯彻实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论文关键词:苗族婚姻习俗 苗族文化 苗族习惯法

 苗族支系纷繁,小聚居,大杂居,且各地苗族之间素少往来。虽然如此,苗族的婚姻在若干方面基本一致,如一夫一妻制、同宗(同姓)不婚、舅权制约、自由恋爱、包办婚姻等。在婚仪与婚俗上,各地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形形色色,绚丽多彩,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苗族婚姻文化。〔’〕
 婚姻形态是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心理素质、宗教信仰、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2〕苗族婚姻也是如此。苗族的婚姻礼俗是苗族文化的一大特色,也是苗族文化中最集中的反映。恋爱、结婚的整个过程,就是体现苗族酒俗、歌俗、服饰、禁忌、惯例等的过程,同样,离婚的过程也就是苗族婚姻习惯法得到体现的过程,通过这两个过程,就可以窥探苗族婚姻礼俗的“全貌”。新时期的苗族婚姻礼俗,仍残存着古时的婚姻特点,因而也进一步引起了我们的法律思考。
 一、“友访”:恋爱自由,婚姻不自主
 苗族的青年男女,达到一定的年龄(一般十五六岁),行完成年礼后,就可以同异性交往,并且通过一定的社交活动来寻找意中人,这种社交活动,黔东南称为“友访”或“游访”;湘西和贵州松桃称为“会姑娘”;广西大苗山称“坐寨”;黔西北称“踩月亮”。以黔东南为例,在“友访”活动中,青年男女互相认识,互相倾慕,自由恋爱。一般说来,一对青年男女要在“友访”中结成伴侣,须经过对唱情歌和单独面谈两个阶段。在“友访”的地点(称“友访场”或“友访坡”),他们常常唱这样的“友访”歌:
 “·一你们有真心没有?有真心就来玩,没有真心就算了。”姑娘们听后,若拒绝回唱,小伙子接着又唱:“你们有真心没有?有真心就来玩,不玩我们都变老了,想玩也没有机会了,到那时候太可惜了。”姑娘们终于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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