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新旧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理解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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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衔接办法 旧准则,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前企业已经发生的借款费用,所采用的借款费用会计处理方法与本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不作追朔调整;对于本准则施行之日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总之,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颁布,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是更加规范,也更加合理。但在具体的操作中,会计人员也只有充分把握该准则改革和创新的基本思路,消化吸收该准则的内在物质,准确地贯彻执行借款费用具体准则,才能提高贯彻新准则的质量,切实搞好企业借款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参考文献 [1]石银平,黄国良,《借款费用》准则的超载,河北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1期 [2]邓勇,新旧借款费用准则对损益和应纳税所得的影响,商业会计,2007年03期 [3]安庆钊,新借款费用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应用效果,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01期 [4]夏鹏《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财会月刊,2006年22期 [5]赵霞,借款费用准则解析,济宁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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