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农本主义思想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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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庭的即时经济结构,很少考虑这种经济关系的历史形态及其演变成因;二是家庭主要成员 对待革命特别是土改的态度。这二者虽均为动态变量,但实际执行中却成为“静态”尺度,而实质为一种“万事看结果”的静止观。就前者而言,不管其人祖辈拥有 多少家产,剥削了劳动人民多少血汗,亦不论其是如何把家产挥霍掉的,只要他在划分阶级前夕一无所有,就可以定为贫农;相反,无论其人原来多么贫穷,如何受 人剥削,也不论他是通过什么渠道发家致富的,只要其在关键时刻财产占有比例具有优势,就可以定为富农或地主。曹锦清的调查发现,河南遂平县吴王庙乡刘玉堂 村的刘氏五兄弟中,老大和老五当过大家庭的掌柜,自然有些积蓄,分家后增购土地,在解放初土改时被划为“富农”;而老二之长子则因生了7个男孩,成为“贫 农”。④运动是绝对的,财产关系之变动则是常态,但在急风暴雨的革命年代,阶级斗争的现实需要压倒一切的前提下,为“短、平、快”地割断乡村错综复杂的社 会关系网络,不可能分散过多精力去核实各家庭历史状况及财产关系演变的成因。 在革命话语中,尽管经济地位决定政治态度的观点被视为绝对真理,但正如财产占有关系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变化一样,个人的思想和态度也是一个变 项。即便过去有思想或立场错误,也并不代表其反动。但因这种变化趋势具有不可预测性,故在划分阶级时也通常便捷地选择其即时思想状态;且因该指标主观性较 强,操作时难以把握,便不可避免地出现差错。解放战争时期吉林榆树县的土改中,因政治思想问题被错定成分的比比皆是,仅该县双井子村被错划为地主、富农的 中农就有39户,占全村中农户数的47.5%。⑤(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3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630页。 ③《毛泽东研究述评》,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127页。 ④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612页。 ⑤邓力群:“关于榆树县打击面的研究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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