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财政研究之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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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当前主流财政学理论体系——“国家分配论”中内涵的“一体五重”关系,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双重结构模式”;而对于财政管理部门来说,则形成国家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部门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一体两翼”格局(其中,财政是“母体”,税务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与母体不可分割的“两翼”)。并且,这种格局所反映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两种身份与两种职能,则是编制国有资本预算的理论基础与现实要求。不仅如此,编制相对独立的国有资本预算将有利于从体制上确保政府双重经济职能的分离,从而强化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将有利于实现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其次,作者对具体编制预算的主体、目的、原则、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论述,认为编制预算的主体应该是居于固有资本经营体系中的两个主体——国资委及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主体之间的管理权限,加强国有经济范围的宏观战略调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后,作者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法、措施,认为在坚持法理意义上的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的前提下,将中央政府统一所有权分解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级所有,确认各级地方政府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地位,从而使其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同时,享有所有者权益,即“分级所有”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的战略选择。在这一战略选择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三分开、四主体”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目标模式。这一模式不仅在纵向上解决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管理国有资本的权责问题,在横向上解决了部门多头管理(五龙治水)、产权分割的问题,而且实现了“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种职能的有机结合,真正实现了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实现了国有资本管理责、权、利的统一。 四、文章紧紧围绕国有资本财政这一主题,围绕“发展中国家转轨经济”这一实际,通过细致的结构安排和合理的方法应用,深入浅出地诠释了一个独树一帜的鲜明观点,突显出作者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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