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南虎事件考察中国新闻传播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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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超级女声”之后的又一个标志性“全民事件”,并在公众舆论的分化程度、现实矛盾的触及程度、价值观冲突的显性程度等多个方面远远超越“超级女声”。 直到2007年11月21、30日及12月4日,《人民日报》先后发表评论文章《“华南虎事件”让谁蒙羞》、《华南虎事件,怎样才是对全国人民负责?》和《华南虎事件:从“真伪之辨”到“意义之争”》,才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公众对华南虎事件的多态反应趋于平衡。 此前,大约从2007年11月6日左右开始,深度的理性思考还未进入公众舆论,事态屡次辗转不明,社会公众追问真象的集体热情出现某种滞胀,使得“华南虎事件”以非正统的内容形态,在互联网上演化成为一个公众娱乐事件。典型代表作品包括“陕西快板‘华南虎传奇’”、“虚构赵本山春晚小品‘陕西华南虎’”、“以周正龙华南虎照片拟态野生‘萨达姆’和芙蓉姐姐”、“网络歌曲《一二三四五,上山拍老虎》[1]”等等。这些娱乐化新闻衍生品一方面舒解了人们的滞胀的热情,另一方面则使公众舆论进一步出现分化。 不断变换焦点的新闻事实、大众媒体与“个人新闻发言人”的广泛合谋、新闻事件的高度娱乐化,这一系列特征的综合,使“华南虎事件”得以深刻而清晰地揭示出中国新闻传播领域价值体系及社会舆论的多重结构性变化。 二、在真实与道德之间选择? 无论在学界还是业界,长时间以来,中国新闻传播的核心价值都非常简单而纯粹,是一个一元性的结构,就是追求新闻事实的真实性。而且,事实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追求新闻事实的真实性这一简单纯粹的价值目标,的确很少与社会道德的维护与构建、公众教化与娱乐等其他价值目标发生冲突,因为绝大部分现实冲突在呈现给传播对象之前,就已经在庞大的垄断性国有传媒机构组织内部,通过新闻从业者的集体共识和党性原则予以解决或调和,使民众在接受新闻事实传播的同时,也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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