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联盟*编辑。 论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
摘 要:本文以实现会计核算与监督两大职能为目的,分析了当前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会计资料失真而导致的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偷漏税款等破坏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五大公害,论述了建立独立的会计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实现独立会计管理体制的方法体系。 关键词:建立 会计 管理 体制 一、目前我国会计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 目前我国会计人员实行的是双重身份的管理体制,其基本含义是指:会计人员在单位中一方面代表国家对单位实行监督,另一方面为单位进行核算。这在理论上缺乏依据,在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从宏观上看,《会计法》第七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八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从微观上看,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从《会计法》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具体的会计工作管理实际上是松散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管理体制问题。从而不能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会计监督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1.会计人员无法按统一的会计准则实施独立的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具体表现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不计成本,会计人员为了迎合单位领导,为自己的仕途争创“业绩”,会绞尽脑汁满足单位领导提出的各种要求,消化各种不合理的开支,甚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便进行了筹划;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上层管理者为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指标、上市公司的上层管理者为了体现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或股民)、而民营企业的投资者为了少交税款等,往往要求会计人员,特别是会计主管人员按公司领导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由于会计人员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年终奖励、能否上岗等都与所在单位有直接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尽管《会计法》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四大“职权”,即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 [1] [2] [3] [4] [5] [6]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