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悠悠君莫问,回头,槛外长江空自流。 王安石的个性,《宋史》的评价,大体属实:“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他的这种自信率直、执着独特个性,从几件小事可以窥见一二。 《邵氏闻见录》记载,当年包拯“包青天”担任开封群牧使时,司马光和王安石曾作下属,同为群牧司判官。有一天,群牧司里的牡丹盛开,美不胜收。一向严肃孤僻的包拯见此,竞也有了诗情雅兴,吩咐大家置酒赏花,并一一给下属们敬酒。领导亲自敬酒,下属们自然不敢“不给面子”,纷纷仰脖子一饮而尽,连素不喜酒的司马光,也勉力喝了几杯。但包拯敬到王安石时,王安石说自己从不喝酒,断然拒绝。同事们哪会饶过他?纷纷起哄:“介甫,我们都喝了,你也喝一杯吧!”“介甫,喝一杯吧,就喝一口也行!”然而,不管大家和包拯如何相劝,王安石却毫不心动,始终滴酒不沾。包拯也算得上是一执拗、倔强的“牛人”了,却拿王安石一点没有办法,大概只能在心里苦笑:“安石小子,你厉害!我不怕皇帝,我怕了你!你就只买皇帝的账吧?” 包拯去世早了些,他没有看到,王安石倔强起来,有时连皇帝的账也不买! 王安石在担任提点江东刑狱时,开封发生了一桩轰动的“鹌鹑杀人案"。整理:WWW.YbAsk.COM 。 一个少年养了一只勇猛善斗的鹌鹑,十分讨人喜爱;一个朋友向他讨要,少年不肯给。那朋友却趁其不备,抓了鹌鹑就跑。少年勃然大怒,举枪追赶,竟然将朋友打死。王安石听说开封府判了少群“死刑”时,自认为是错判:“根据律法,抢黔、偷窃他人财物均属‘盗取’。死者‘盗取’少年的财务,少年追抢,乃属‘捕盗自卫’;虽将人过失打死,也不应抵命论死。”立即把案子上告到审刑院、大理寺。但大理寺重新审判后,认为开封府“量刑得当”,再上报到皇帝赵祯那里,要追究王安石“错误的法制观念”。赵祯一向喜欢事息宁人,下诏支持大理寺的审判结果,也下诏免予追究王安石。御史台给王安石宣布圣旨时,王安石根本不认错,反而十分愤怒、强硬,道:&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