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哲学与逻辑学的辩证关系
《河南社会科学》在2005年第1期发表河南大学马佩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教授的新作《辩证逻辑应是逻辑而不是哲学——对金顺福先生主编<辩证逻辑>一书的评析》之后,责任编辑给笔者寄来杂志并热情邀请笔者参加对于辩证逻辑性质问题的讨论。有感于辩证逻辑在中国的发展现状——虽历经数十年但仍未建立起公认的体系,笔者很乐意参加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诸位进行交流,共同提高。 马先生和金先生都是中国现代逻辑学的前辈,笔者只是半路出家,跟着他们走的后学。河南社会科学编辑部给我提供了学习的新教材,也给笔者提供了发表学习心得的园地。在仔细拜读了马佩先生新作(以下简称“马文”)和金顺福先生在2003年出版的《辩证逻辑》新著(以下简称“金著”)后,笔者将学习心得定为三点:哲学- 逻辑学,辩证逻辑学 -形式逻辑学,马文-金著①。学生总是学生,立论如不成熟,当可纠正。 一、哲学 - 逻辑学 (一) “辩证逻辑应是逻辑而不是哲学”这句断语,在内行看来,会理解为“辩证逻辑学应是逻辑学而不是哲学”,因为只有“辩证逻辑学”、“逻辑学”才能与“哲学”对应,才符合语言学与逻辑学的规则。可是,这个断语,一般读者看了,可能引起歧义。“辩证逻辑”,可以理解为一个词,在英语是“dialectical logic”;逻辑可以理解为一个词,在英语就是“logic”。然而,在这个断语下,辩证逻辑、逻辑,应分别称为辩证逻辑学、逻辑学。这是我们应该向读者讲清楚的。 “辩证逻辑应是逻辑而不是哲学”,是一个形式逻辑的联言判断(命题),它的形式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为: 凡s是p,并且s不是q。 辩证逻辑学的思维形式,用语言表述应是“辩证逻辑是逻辑又不是逻辑的辩证统一;辩证逻辑不是哲学又是哲学的辩证统一&rdq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