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审计诚信教育的现实反思
一、引 言 (一)对诚信和审计诚信的理解 关于诚信的定义,最早可追溯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的 “诚,信也”、“信,诚也” ,以及《论语》中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这些都表达了人无信无以立、无以行的意思。在现代汉语中,“诚信”已经得到广泛的使用,指诚实与守信之意。 对于审计职业来说,诚信是审计执业机构和审计人员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审计师的执业之基。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认为,诚信思想主要体现为立信会计精神、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并曾高屋建瓴地概括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近些年来,随着审计失败的不断增多,审计诚信也更加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许多学者都对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例如,王善平(2002)[1]认为,审计诚信包括对合伙人的诚信和对非合伙人的诚信,在鉴证业务上的诚信和在管理咨询业务上的诚信;王广明(2003)[2]认为,诚信意味着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在长期执业中能一贯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梁春和张俊杰(2003)[3]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诚信可分为对外诚信和对内诚信两部分。 上述各种观点提法各异,从总体上看,都趋于一致地将“审计诚信”归于审计师的职业道德之列。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了解的是,“审计诚信”是“诚信”在审计领域的具体反映,两者是个别与一般的逻辑关系。“审计诚信”具有“诚信”的普遍涵义与一般特征,置于市场经济环境之下的审计诚信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特征,判别审计诚信与否的关键在于其传达信息的动机。作为信息传达者的审计人员,应当传达与自己在业务活动中对业务对象的认识以及有关实践活动相一致的行为,这是对“审计诚信”的根本理解。 (二)对诚信教育和审计诚信教育的理解 诚信教育,从属于传统的德育范畴,是道德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通过诚信教育,可以让受教育者加强对诚信的道德认知,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