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噪音污染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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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它并没有解决立法之前就已经存在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交通噪音的治理往往涉及环保、交通、铁路、开发商等多方关系,牵扯到多方利益,协调难度很大,由此,受害的业主们往往处处碰壁。 张莉萍告诉本刊记者,之前,她所在的部分小区业主因为噪音问题,曾和开发商、城铁等部门多次协商,但是,后者互相推诿,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 来,有业主起诉城铁公司和开发商,但未能胜诉。 对于城铁部门而言,地铁建设早于小区开发,通过了环评等要求,当然不愿意负责,而对于开发商来说,由于当时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噪音污染并未纳入到规划之中。 记者调查时还了解到,有些老的楼盘,开发商或破产或消失,协商都没有对象,成为无人管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民众呼声始终强烈,2009年,北京有政协委员提案建议,在已有的高速路和铁路应加装隔音墙或隔音罩,减少车辆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可降噪70%-80%。市政府考虑改造现有道路路面,采用能减少交通噪声的新型材料。在改造道路的同时,一并解决井盖产生的噪声问题。另外,对市内的地铁地上运行的路轨和靠近居民居住区的火车路轨进行改造。 而且,相关专家从技术角度分析,治理交通噪音并不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刘维宁公开表示,目前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手段来解决轨道交通噪音问题。他说,通过声屏障、隔声窗、隔声阳台等技术手段,完全可以解决轨道交通噪音的问题,技术上没有障碍。 关键科学规划 不少业内专家认为,无论是路线建设还是楼盘开发,科学的规划尤为重要。 长期关注噪音污染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郝如玉表示,如果现在各个城市大量正在进行设计和建设的轨道里程都不把减振降噪纳入长远规划,将来对之改造的成本会是个天文数字,而且会影响正常运营。他说,要减少地铁扰民,除应提高标准外,还应进行科学、合理的地铁规划,将减振降噪纳入地铁建设的长远规划,以免事后弥补造成城市规划的缺憾。 刘维宁也指出,除了政府统一规划和投资外,对于开发商责任,要有制度去保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规定,在楼盘规划的时候要求开发商预留噪音防治基金,切实保障居民权利。 北京已经开始行动,除了2007年已经开始实施的《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之外,今年4月1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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