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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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之我见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两办《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因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晋升、辞职、退休,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应当依法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进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审计环境日趋复杂化,审计风险已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是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风险尤为突出。尽管困难重重,但国有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全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 国家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有很多明确规定,强调要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权力分解和实时监控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既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必须关注的重点,也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作为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的重要措施,是客观公正评价企业发展绩效、全面总结企业发展经验、揭示企业存在问题、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企业负责人勤勉尽职、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WWW.yBaSK.cOm因而国有企业应当以贯彻落实两办规定为契机,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行为等方面的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队伍和制度等基础建设,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对象的全覆盖。第一,确保“离任必审”,凡是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必须依法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客观评价任职期间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和兑现任期全部效益薪酬。第二,积极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事中监督的重要作用。第三,努力探索国有企业副职和主要部门负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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