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林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林政管理是针对林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理问题,依照林业相关政策法规,对林业相关产业实施的业务管理。其核心内容包括“六管理一执法”,即林业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林木采伐管理、木材流通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 1 林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资源林政管理体制不顺、模式单一、监管不到位和基础建设落后的状况,还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的要求。长期以来,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体制,资源林政保护管理的一些具体政策和措施还没有充分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管理模式单一,分类指导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该管严的没有管严,该放活的没有放活;少数单位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观念淡薄,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在局部地区仍然时有发生;林政管理基础建设薄弱,执法手段落后,一些基层单位执法队伍没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交通、通讯工具,现代高新技术在林政管理中应用水平还很低,原始的工作方式、简单的手工操作依然是林政管理的主要手段。 1.2 林政案件查处难度较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天保”工程的实施,木材价格上涨,砍伐、经营木材有利可图,刺激了一些部门和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违法收购、“春放秋拉”、“散采零运”,违法的手段和方法较为隐蔽,不易发现和查处。WWW.YBaSk.COm 1.3 毁林开垦违法开采等蚕食林地现象在地方仍然比较严重。从检查的统计结果看, 在无任何手续的违法乱占林地项目中,有过半为小规模的采石(矿)场,占一半以上 。采矿、采石和取沙等蚕食林地行为是当前无任何手续违法乱占林地的主要类型,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受经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济利益的驱使,以行政行为代替法律行为,以牺牲林地和地方的长远利益为代价,求得任期内的“短期效益”。另外,部分群众林地保护意识差,也是造成此类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 1.4 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土地部门违法批准征占用林地项目。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凡涉及林地的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