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民革中央领导的要求、全党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多年的实践、本部门同志的体会和思考,我们认为,健全、完善的参政议政机制主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
1、要有一个较高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有组织能力,有较强的参政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领导班子,来主持、领导参政议政工作。
2、要有一个能够有效地组织、协调、指导、管理、服务参政议政工作的专门机构。
3、要建立一系列行之有效、责任明确、容易操作、规范有序的参政议政工作
(二)参政议政人才机制。
人才在参政议政工作中起关键性的作用。我们要做到:
1、民革全体党员都要树立参政党意识,按照党章的规定,关心党和政府的大事和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调查研究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2、在组织发展中要特别注意发展符合条件而又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的人入党。
3、在培训党员和要求入党的同志时,要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以参政议政工作为内容的培训。
4、选拔后备干部要把参政议政的能力作为考核的主要条件。
5、在使用上,在进行各级各类人士(即人大、政协、民革各级干部、特约人员、实职干部等)的安排时,都要把参政议政能力和贡献作为重要的条件。
6、挑选政治素质好,学术上有造诣、宏观决策有见解、善于调查研究、有分析和写作能力、热爱民革工作的同志作为骨干,建立骨干队伍,对他们委以重任。
(三)参政议政的支持、保障机制。
加强自身建设,把民革建设成为符合时代要求、能够承担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责任的参政党,建设成为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中国政党制度中合格的参政党,这是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根本保证。
1、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使全党进一步增强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认同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自觉性,正确理解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把握形势,政治热情高涨,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必须加强参政党的政党意识,使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具有强烈的参与意识,勇于和善于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等方面献计出力。要力争使我们的意见、建议能够进入执政党的决策程序。
2、加强组织建设,促使各级组织系统健全,领导班子坚强,机关运转正常,基层支部富有活力,组织纪律规范有序,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反映。
3、加强机关建设和机关各部门的通力合作。
良好的机关建设,机关各部门的支持,是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的必要条件。机关是民革组织的枢纽和窗口,要树立机关团结、和谐、融洽、宽松的良好风气,树立认真、严肃、高效、热情服务的作风,在人员、办公条件、资料、通讯手段、音像设备、交通工具及经费等方面,尽可能给予支持,保证参政议政工作顺利开展。
机关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合作,并承担在各自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参政议政任务,共同搞好参政议政工作。
从外部条件看,支持和保障也是非常重要的。
1、中共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的领导同志,认真贯彻全国统战
(四)参政议政的激励机制
从社会方面来看,应当包括下述几个方面:
1、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有一定的版面和时间,报道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工作和优秀提案、优秀撰稿人,扩大民主党派的影响。这是宣传执政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需要,同时也可以激励民主党派的政治热情。
2、对民主党派的提案、专报、反映的社情民意一般应当及时反馈、明确答复,即使有错误、不全面、不了解真实情况等问题,也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给予答复,而不至于使党派同志感到石沉大海、挫伤积极性。
3、党委、政府、政协应当对优秀的提案给予表彰和奖励。
从民革内部来看,应当包括下述几点:
(1)在《团结报》、《团结》杂志及各级组织内部刊物上宣传报道参政议政工作。应当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宣传,可采取开辟专栏的方式加以保证。
(2)各级组织都应当定期对参政议政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对优秀提案、优秀的专门机构、先进个人和
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参政议政工作中人是最活跃、最宝贵的因素,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才有可能做出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当前要充分发挥好民革现有人才的作用。
(一)各级组织要认真了解本组织内各类人才和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员的状况,加强和他们的联系,为他们提供服务,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参政议政人才库。
(二)建立健全各种专门委员会,从工作的角度安排委员,并努力开展好专门委员会的活动。要向他们通报情况,组织专题座谈、问题研讨、调查研究、起草并审定文稿,充分发挥其在参政议政工作上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对经过长期考察不称职的委员可采取适当方式加以调整。
(三)党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人员、担任政府实职人员、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机构的成员(常委、委员、候补委员、主委、副主委、基层支部的负责人)是参政议政工作的中坚力量,要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可否考虑提出,要求他们每年每人至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